缺少德國發動機 泰國打算不買中國潛艇買護衛艦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路透社報道,泰國已向中國支付了70億泰銖(約合1.94億美元)的分期款項,用於購買三艘“元級”S26T型潛艇中的一艘。該潛艇原本是要配備德國制造的柴油發動機,但由於德國禁止對中國出口該發動機,這筆交易被推遲。

中國提議用中國制造的設備取代德國制造的發動機,但中方與泰方的幾輪談判均未取得最終結果。

從買三艘到買一艘,從買潛艇到買護衛艦

上月剛剛宣誓就職的泰國新政府表示,泰國總理賽塔·他威信(Srettha Thavisin)上周在北京參加“一帶一路”高峰論壇期間,泰國政府提出希望從中國購買護衛艦而非潛艇。

泰國國防部長素廷·克倫桑(Sutin Klungsang)10月24日告訴一家當地媒體:“我們已向中國提出建議,他們正在考慮。” 素廷說,下個月將進一步討論新計劃。

泰國國防部長上周表示,潛艇采購將暫時擱置,“當國家准備就緒時”再恢復采購。

上屆泰國政府決定從中國購買三艘S26T潛艇。該國內閣2017年批准了以135億泰銖(目前約合3.74億美元)購買三艘潛艇中第一艘的協議。泰國議會2020年批准了另外兩艘潛艇的訂單,價格為225億泰銖(約合6.23億美元)。

泰國向中國購置潛艇交易,招致了一些公眾對上屆政府的批評,反對黨和批評人士質疑這是否符合公眾利益,以及潛艇是否為安全所必需。

據德國《商報》9月底報道,在反對聲音之下,泰國政府將訂單從三艘縮減為一艘潛艇。不過,現在縮減後的交易也因為德國發動機的問題面臨變數。

德國近年來收緊了中國艦艇發動機的出口

中國一些驅逐艦、護衛艦使用的是德國廠商的柴油機,其中也包括中國海軍先進的水面艦艇052D型導彈驅逐艦。

在六四事件後,歐盟於1989年6月27日宣布對中國實施武器禁運。德國遵循該禁運規定,德國軍火公司不得向中國出口武器。然而,中國軍艦上安裝的德國柴油發動機屬於軍民兩用物品,並不在德國對華武器禁運的範疇內。

軍民兩用物品是指可用於民用和軍用的物品。這些物品包括數據處理程序等技術,也包括可用於生產日常產品和武器的機器。這些物品德國是否可以出售給其他國家,由隸屬德國經濟部的聯邦經濟和出口管制局(BAFA)決定。

德國聯邦經濟和出口管制局(BAFA)10月24日通過郵件對DW表示,在是否會向中國出口發動機方面,德國沒有籠統的答案。在軍民兩用物品領域,德國從2021年9月9日開始依照《歐盟軍民兩用條例》(EU-Dual-Use-Verordnung)。

隨著亞太地區安全局勢趨於緊張、呼籲加強對華出口管制的呼聲增加,德國實際收緊了針對軍用艦艇發動機的審批。

據德國《商報》9月底援引德國經濟部表示,“自2010年以來,中國一直沒有(從德國)獲得軍用船用發動機的出口許可證”。德國聯邦經濟和出口管制局對DW說,聯邦政府奉行的是限制性出口管制政策,會考慮整體情況,檢查該物品是否可能被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常規軍備,另外,接收國的人權狀況也是評估的一部分。“每個個案都會針對接收國的最終用戶對軍民兩用物品的預期用途進行檢查。”

根據斯德哥爾摩和平研究所(SIPRI)的數據,截至2020年,中方仍然可以獲得由德國發動機制造商MTU在中國的特許生產商生產的MTU發動機。不過,據《商報》9月底報道,這條路如今也已經被堵死,導致中國與泰國的潛艇交易陷入困境。

此前,泰國新政府希望能與德國談判,讓柏林在該事件上有所通融。但在柏林,反對軍火交易的聲音非常響亮。德國經濟部表示,不會在該決定上做出改變。德國政府已決定阻止德國發動機制造商MTU向中方交付潛艇發動機。

《商報》報道還指出,德國的該決定“讓中國軍火業面臨挫折”。因為中國原本希望通過“元級”潛艇打開出口市場,但到目前為止,除了泰國外,中國只收到了巴基斯坦的訂單。

(路透社,商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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