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娘娘腔 女犯公然侮辱被罰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5日電)徐姓女子公然罵先生的弟弟「娘娘腔」,法院認為「娘娘腔」有性別刻板印象意涵等負面含意,處罰金新台幣5000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徐姓女子不滿被小叔質疑散布不實言論,於民國99年10月間,在位於楊梅地區住處前罵他「娘娘腔」。

法院審理時,徐女雖坦承有罵小叔「娘娘腔」,但辯稱是情緒不穩定的自言自語,是無心的,沒有罵人之意。

法院一審認為「娘娘腔」是形容男子言談舉止陰柔如女子,具有性別刻板印象意涵等負面含意,有輕蔑他人、使人難堪並貶損他人人格特徵之意,依公然侮辱罪處徐女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0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