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神經病 李婉鈺判賠60萬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因捲入姊妹淘、藝人初家晴的經紀糾紛,被控在酒店丟菸灰缸砸傷初女的經紀公司老闆吳祖望,還在北檢出庭後向媒體說吳是「神經病」。台北地院認為,李的言論已侵害吳的名譽,昨日判賠60萬元,全案可上訴。 李婉鈺得知判決結果表示,她被控公然侮辱部分,刑事部分已獲判無罪定讞,民事竟要賠償,她收到判決書後一定提起上訴。 龍縯國際影視公司負責人吳祖望向警方提告,指李婉鈺去年6月20日,在北巿新富豪酒店包廂內,與他商談藝人初家晴的演藝契約問題時,雙方一言不合,李隨手拿菸灰缸朝他丟擲,導致腦震盪及頭部挫傷,涉嫌傷害罪。 去年9月5日,北檢傳李婉鈺出庭,她在庭訊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說「這個人(意指吳祖望)就是一個神經病」,吳得知後再加告李涉嫌公然侮辱。 李婉鈺向法官解釋,她當時一時基於氣憤或不滿的情緒,抒發她對於受吳誣告的主觀評價,措辭或有負面,但並沒有故意或過失侵害吳的名譽權。 台北地院認為,李婉鈺身為議員,是公眾人物,言行舉止對媒體前觀眾及全國人民都有重大影響,理應謹言慎行,卻疏未注意,發表言論損害吳的名譽,侵害他人權利,判賠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