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秉成:配合打詐行動綱領2.0 詐騙明年H2有望進入控制期

行政院政委羅秉成。圖/曹悅華
行政院政委羅秉成。圖/曹悅華

行政院會9日通過打詐專法。對於我國詐騙何時可以從高原期往下降,行政院政委羅秉成坦言,預期痛苦期會有點長,惟搭配打詐行動綱領2.0版推出,詐騙有望在明年下半年進入控制期。

對於外界關心修法後的打詐成效,羅秉成說,現在要預期新的法律成效有點過早,政策跟法律要並行,可以的話技術要先行,花費半年集中在打詐執法工作跟調整。

羅秉成說,打詐行動綱領1.0到今年年底結束,下半年會展開打詐行動綱領2.0的準備,預計明年會啟動第二期,會在人力、預算等相關資源配置上做調整跟強化,思考像是人力上須要補充的,短中長期要做哪些配置等,要讓後面慢慢有配套上來。

至於何時能脫離高原期?羅秉成說,預期前面痛苦期有點長,因為大力打詐過程中會把黑數逼出來,民眾感受會更強。

羅秉成說,從數量上來看,去年比前年增加近3成,民眾會覺得詐欺很嚴重,所以如果不是團隊合作,恐怕受害會更嚴重。他認為,這是對抗,要黑數逼出來,用一波波窒息性執法。

羅秉成說,當詐騙愈來愈產業化、國際化、專業化,「股神」、波克夏執行長巴菲特究也示警,詐騙很像是供應鏈產業,已經變成系統跟生態,且又是高成長。

因此,羅秉成說,希望這個專法配合打詐2.0,看明年下半年有沒有機會,進入控制期,不要再拉高,而是開始往下。相信打詐行動綱領2.0版期間內,會讓這波又一波打詐行動產生抑制效果,到達抑制期。

為了有效杜絕詐騙,從源頭管理,行政院會9日通過「打詐專法」,同步修正打詐新四法(1新法+3配套修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在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中,分為就源防詐機制(第二章)及溯源打詐執法(第三章),羅秉成稱之「雙源齊清」。

其中在加重詐欺犯罪刑責部分,詐騙集團詐騙同一被害人財損達1,000萬元,將加重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人以上假冒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利用電信網路對公眾散布、運用深偽影音或在國外詐騙機房詐騙國內民眾,都將加重刑責。也提高詐欺犯罪者假釋門檻及不得假釋的情況。另在保護詐欺犯罪被害人部分,提供受害者諮詢、轉介及法律協助管道等友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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