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交保差在哪? 太魯閣號出軌肇事工程車駕駛李義祥裁定大翻轉代表什麼意義?

「太魯閣號」出軌意外,涉嫌開著工程車的肇事者李義祥,原本裁定50萬交保,檢方提出抗告,院方重裁,裁定羈押禁見。圖片來源:中央社。
「太魯閣號」出軌意外,涉嫌開著工程車的肇事者李義祥,原本裁定50萬交保,檢方提出抗告,院方重裁,裁定羈押禁見。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4月2日在花蓮清水隧道口,撞上一輛滑落邊坡、橫擋軌道的工程車,造成列車出軌,多節車廂在隧道內擠壓變形,共50人罹難,200多人輕重傷。涉嫌肇事的工程車駕駛李義祥原被裁定50萬元交保,引發社會譁然,後遭花蓮地檢署提出抗告成功,在一天內改裁羈押禁見。究竟交保與羈押差別為何?交保就代表無罪嗎?

太魯閣號50死事故 工程車駕駛交保一日翻轉羈押禁見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4月2日上午自樹林車站開往台東,南下行經花蓮縣秀林鄉和仁段時,在清水隧道口50公尺前,撞上一輛滑落邊坡、橫擋軌道的工程車,造成列車出軌擦撞山壁,多節車廂衝進隧道擠壓變形,釀成50人罹難,211人輕重傷,是台鐵近半世紀以來,最嚴重的死傷事故。

肇事工程車隸屬台鐵委外包商「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也是該輛工程車駕駛,事發當日就因涉嫌過失致死遭檢察官聲請羈押。不過,花蓮地方法院認為其勾串及湮滅證據可能性低,無羈押必要,裁定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也不得與相關證人接觸。對此,花蓮地檢署依法提出抗告,最後經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撤銷交保,花蓮地院重裁後改為羈押禁見。

延伸閱讀》太魯閣號50死 運安會「真相出爐」

羈押不等於有罪坐牢 交保也並非無罪釋放

此次事故釀成數十個家庭破碎,涉嫌肇事的李義祥原被裁定50萬元交保,引起社會譁然,有受害者家屬痛批「五千萬元交保都不夠」。過去也發生過多次「嫌犯交保、民眾痛罵恐龍法官」的案例,誤以為不用羈押、可以交保,就是法院「縱放」犯人。

事實上,羈押與交保都是「開庭」前,確保刑事訴訟、審判能順利執行的手段。「羈押」是以限制被告人身自由的方式,避免影響偵查或判決,但不代表「坐牢」或「有罪」。「交保」則是透過「支付保證金」的方式,換取被告在查案期間的人身自由,但不代表「無罪釋放」。而嫌疑人或被告在羈押期間,都可隨時向法官聲請交保。

延伸閱讀》50萬我給你!李義祥交保 家屬怒轟沒誠意

開庭前的替代手段 交保具行動自由但須隨傳隨到

根據《刑事訴訟法》,羈押需滿足「犯罪嫌疑重大」、「法定羈押事由」與「羈押必要」等條件,例如有勾串證人、變造湮滅證據、再犯或逃亡等疑慮時,才會裁定羈押,是較強硬的手段。

而交保在專業法律名詞中稱為具保,為法官認定嫌疑人未符合上述羈押必要時,可以採取的替代方案。完成交保手續之嫌疑人可以離開地檢署或看守所,交保期間具有行動自由,但必須隨傳隨到,配合檢方調查。其餘替代羈押的手段還包含,指定特定人選或機關進行「責付」看管嫌疑人,或是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可與交保一併實施。

延伸閱讀》太魯閣號出軌疑點多? 他列「10大質疑」引萬人點頭

交保考量經濟能力 魏應充累積天價16億保證金創紀錄

李義祥原訂交保金額50萬元,遭不少網友直批「太便宜」。事實上交保金額除了依照案情輕重裁定外,也會斟酌考量嫌疑人身份、地位、經濟能力,當事人可以直接繳納全數保證金,也可以指定有正當職業與財產者當具保人。

台灣司法史累積最高保證金紀錄,為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涉劣油案的新台幣16億元。而遠雄創辦人趙藤雄涉嫌大巨蛋案、遠雄人壽掏空案等,2017年10月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5億5000萬元交保,則刷新單一個案交保金額最高紀錄,且法官裁定半小時後,趙家就備足保證金,也是鉅額籌款最快紀錄。

延伸閱讀》張綱維涉遠航案1億元交保 結束羈押350天重獲自由

保證金可領回 棄保潛逃則全數沒入

無論保證金額是多是少,只要嫌疑人在交保期間無不當行為,妥善配合法院與偵查指示,待羈押效力消滅,以及刑事追訴、審判與執行均順利完成後,就能領回交保金。舉例而言,若偵查庭裁定不起訴,則保證金在上法院前就可以拿回;若遭判有罪且須服刑,則保證金需刑期過後才能拿回。不過若在交保期間「棄保潛逃」,繳納的保證金會遭全數沒入,變成法院歲入。

而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嫌疑人與被告經法院判決有罪之前,均應被推定為無罪,若經裁定不需支付保證金就能離去,則稱為「無保請回」。但無論請回、交保或羈押,皆不影響後續刑事或民事究責,這些手段只是要確保將來審判能更加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