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上訴法院裁定 禁止家暴者擁槍違憲

示意圖。(foter圖庫)
示意圖。(foter圖庫)


美國一間上訴法院2日宣布,一條禁止在「家暴禁制令」(domestic violence restraining order)下的人擁有槍枝的聯邦法律,違反了憲法。

自去年6月一間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授予一項廣泛權力,讓民眾可在住家以外攜帶槍枝以來,這次由美國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5th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3位法官做出的決定,是擁槍人士的最新一場勝利。

該項關於「紐約州步槍和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New York State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 v. Bruen)」的裁決,為槍枝法案的評估帶來一項新的考驗,並指出限制必須要「符合這個國家在槍枝法規方面的歷史傳統」,而非僅為推進一項重要的政府利益。

在2日的裁定中,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威爾森(Cory Wilson)表示,禁止受家暴禁制令限制的人擁槍「體現了有益的政策目標,目的是要保護我們社會中的弱勢者。」

但是,這位由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任命的法官說,布魯恩案的裁決與這樣的考量不具相關性,而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這樣的禁令「是我們的祖先永遠不會接受的異常情況。」

巡迴法院駁回了對拉希米(Zackey Rahimi)的認罪訴求和6年刑期。在檢察官指出拉希米參與了2020年12月及2021年1月的5場槍擊案後,拉希米承認擁有在他德州肯德代爾(Kennedale)家中找到的槍枝。

在被控攻擊一名前女友之後,拉希米自2020年2月以來處於一項禁制令之下。

美國司法部長賈蘭德(Merrick Garland)在一篇聲明中表明不同意第五巡迴法院的裁決,並說拜登政府將會上訴。

賈蘭德表示,「不論是透過對最高法院先例的分析,或是對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的文本、歷史及傳統的分析,相關法令是合憲的」。他說「因此,司法部將尋求更進一步檢視第五巡迴法院的不同決定。」

第五巡迴法院位在紐奧良(New Orleans),其裁決將適用於德州、路易斯安納州及密西西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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