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佛羅里達州眾議會通過法案 禁16歲以下使用社群平台

美國佛羅里達州眾議會24日通過一項法案,規定無論家長是否允許,該州的16歲以下兒童都不得使用社群媒體平台。

美國佛羅里達州眾議會24日通過一項法案,規定無論家長是否允許,該州的16歲以下兒童都不得使用社群媒體平台。共和黨籍眾議會議長雷納(Paul Renner)表示,這項法案應能禁得起憲法檢驗,因為它主要針對社群媒體令人上癮的功能,而不是其內容。(美聯社資料照)
美國佛羅里達州眾議會24日通過一項法案,規定無論家長是否允許,該州的16歲以下兒童都不得使用社群媒體平台。共和黨籍眾議會議長雷納(Paul Renner)表示,這項法案應能禁得起憲法檢驗,因為它主要針對社群媒體令人上癮的功能,而不是其內容。(美聯社資料照)

美聯社報導,法案並未明列哪些平台將受影響,但涵蓋所有追蹤用戶活動、允許兒童上傳內容並與他人互動、以及利用成癮性功能導致過度或強迫使用的社群媒體。私人間傳送訊息的應用程式則不在此限。

法案提案人、共和黨眾議員西羅伊斯(Tyler Sirois)表示:「他們正利用孩子的成長,這就是他們的商業模式,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就是為了讓孩子們離不開…平台透過每次自動播放、按讚、推播通知,來給我們的孩子帶來多巴胺刺激。」

佛州眾議會以106對13票通過這項法案,一些民主黨人也加入共和黨的支持陣營。支持者認為,社群媒體讓兒童面臨霸凌和性侵風險,並可能導致憂鬱和成癮。

臉書(Facebook)、Instagram和其他社群媒體的母公司Meta敦促眾議會尋求另一種解決方案,例如需要家長許可才能下載應用程式。該公司也希望這個問題可在聯邦層級獲得解決,而非讓不同的州法自行規範。

將此議題視為首要任務的共和黨籍眾議會議長雷納(Paul Renner)表示,佛州這項法案應能禁得起憲法檢驗,因為它主要針對社群媒體令人上癮的功能,而不是其內容。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