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奧客拿食物砸店員 法官判她去速食店工作2個月換減刑

美國一名39歲婦女今年9月在速食店大發飆,只因對餐點不滿意,就整碗端起砸到店員身上,結果被警方逮捕。法官近日給她兩個選擇:坐牢90天,或者去速食店工作60天,刑期可以縮短為30天。

綜合《紐約時報》與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本月稍早報導,現年39歲、育有4個孩子的海恩(Rosemary Hayne),今年9月在俄亥俄州一家奇波雷(Chipotle)速食店點了一份墨西哥捲餅碗(burrito bowl,即將捲餅餡料舖在飯上)。海恩對於餐點不滿意,上前與17歲的店員爭論。26歲櫃台值班經理盧索(Emily Russell)上前緩頰,為海恩重做了一份。

海恩還是覺得不行,盧梭又重做一次。海恩依然不滿,與盧索發生爭論,眼見盧索不願重做第3次,海恩端起熱騰騰的捲餅碗,朝盧索的臉上砸去。店裡其他客人報警,海恩被捕,以襲擊罪名起訴。

俄亥俄州地方法官吉利根(Timothy Gilligan)本月稍早判處海恩90天監禁,但給她一個減少刑期的機會:在她明年3月入監服刑前,若能在速食店工作60天、每週工作時數至少20小時,就可以只坐牢30天。

吉利根在法庭上問海恩,「妳是想去從店員的立場上好好學習待人處事2個月,還是想吃90天牢飯?」而海恩選擇了當店員。

吉利根說,他越看現場民眾拍到的影片,就越覺得不安,「我就在想,除了坐牢之外,身為法官還能有什麼處理方式」,這是他第一次做這種「體驗換減刑」的判決,但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案件;這類案件層出不窮,例如有人買麥當勞快樂兒童餐,裡面沒有他要的餅乾,就毆打店員,最後他判該名被告服刑90天。

拿熱食砸人的海恩選擇了在速食店工作換減刑,不過,根據她的律師本月7日對《紐時》表示,海恩已經去速食店應徵工作了,但還不確定有沒有錄取。

律師強調,海恩年近40,也沒有犯罪前科,只是那天經歷了「糟糕的一天」,所以他請求大家給她一個機會,別讓這一天影響了她的餘生。法官吉利根也說,每個走在路上的人都可能有這種情緒失控的機率。

不過,吉利根認為,海恩似乎沒有真心懺悔,因為她在法庭上依然繼續抱怨那份墨西哥捲餅碗,「她還是不覺得自己的態度不恰當」,所以他在開庭時反問海恩,「你不喜歡手上這份墨西哥捲餅碗,就可以做出這種反應嗎?我打賭妳可不會喜歡牢裡的伙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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