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檢開庭造假1】檢察官爆肝辦案結不完 地檢署成全台最大討債公司
法務部為防止檢察官拖延辦案影響當事人權利,設有案件3個月必須進行一次偵查作為的考核規定,立意良善。但台中地檢署盧姓檢察官為躲避案件考核,竟偽造開庭紀錄,遭台中高分檢查獲,發交台中地檢署分案偵辦,盧坦承不諱,被依偽造文書罪緩起訴處分。雖然偽造開庭不可取,但此事也突顯檢方偵查案件過量、爆肝辦案的老問題。
本刊調查,台中地檢署平均每位檢察官每月新收案件約70至90件,未結案件約100多件,檢察官手中現有的案件尚未結案,每月又平均新收近百件的新案,經常是前案未清,新案又持續累積,積案繁重是全台各地地檢署的共同老困境。
民眾間投資糾紛所衍生的假性詐欺案件,也紛紛跑到地檢署提告,讓地檢署成了全台最大的討債公司,偵查人力及資源被瓜分,沒辦法集中全力偵辦重大貪瀆、經濟金融弊案及影響治安等重要案件。
雖然偽造開庭不可取,但此事也突顯檢方偵查案件過量的老問題,一審檢察官人力早已不勝負荷,就算爆肝結案,也永遠趕不上案件增加的速度,嚴重影響辦案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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