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誘刷卡糾紛多 中市府擬在店面貼消費警訊

台中市 / 黃種瀛 謝憲宗 報導

台中豐原一家美容店,業者疑似利用話術,讓民眾刷卡幾十萬購買美容產品,店家多次被民眾投訴,卻一直不肯解約退費,現在台中市政府修改消保條例,針對消費爭議多的店家,市府會在「實體店面」張貼消費警訊,提醒消費者避免受騙,店家也不能擅自撕毀或遮蔽警訊,否則就會受罰,而豐原這家美容店,很可能成為被張貼警訊的首例。

台中豐原這家美容店,多次被民眾指控,店員用話術向民眾推銷購買美容產品,一刷卡就是十幾萬,上星期一名24歲高小姐,被帶進店裡敷臉,買下10萬多的保養品,她事後反悔要求退費遭到拒絕,氣得投訴市府消保官,而這家美容店,在當地相當有名。

民眾說:「我跟她說我不要,然後她就直接把我的手甩掉,然後就叫我走,(所以你對這家店的印象是),就是能躲就躲。」由於業者多次被投訴,又沒有妥善處理,市府現在也出招了。

記者黃種瀛說:「豐原廟東這家美容店,經常被投訴消費糾紛,卻一直沒有改善,現在市政府決定,要在店門口張貼警訊的公告。」警訊除了公布店家資訊,也會記載違反消保法的事項,並註明「消費申訴爭議案件顯著增加,沒有妥善處理」,公告也會張貼在明顯處30天,店家不得擅自撕毀或遮蔽,否則會處3萬到10萬元罰緩。

民眾說:「這樣很好啊,不然你看他很多,其實每個月還是會有(糾紛),就是會遇到啊會看到。」記者VS.美容店人員說:「(方便請你們店長出來嗎),不好意思不方便。」美容店擺出公告,店休一天,拒絕回應,而這家美容店,很可能成為台中市第一家被貼警訊的店家。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說:「(當事美容店)消費者消費的金額,常常高達數十萬元,所以我們一般以自治條例的罰鍰(3到10萬),對他來講他是不痛不癢他也不怕,所以我們不如直接提醒消費者。」台中市政府修改消保條例,針對消費爭議多的店家,會在「實體店面」張貼消費警訊,並在議會三讀通過,未來在店門口,可以直接張貼警訊,避免消費者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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