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弊案 是非不容混淆 應勇於擔負責任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楊實秋強調,美河市弊案的最大弊端,就是在鑑價以及權益分配發生弊端,侵害市府公庫,官員不得推卸責任,北市府應勇於擔負責任,檢討改進。 楊實秋指出,美河市弊案第一階段:民進黨台北縣議員、台北市議員向地檢署檢舉土地徵收弊端(扁執政時期),惟檢舉方向並非本案關鍵,無法點出美河市弊案的違法缺失,故檢調機關偵查後,在扁政府執政時期並不予起訴。最後,本案由監察院糾正台北縣政府以及台北市政府作為結束,並未彈劾任何官員。(參見99年監察院糾正文) 第二階段:民國100年初,楊實秋揭發美河市弊案的最重要關鍵,在於鑑價以及權益分配弊端。100年4月26日,楊實秋議員並帶前政風處處長,現任廉政署副署長楊石金,赴臺北市調處,與當時臺北市調處處長潘鴻謀會面,並當面要求潘鴻謀處長應儘速調查美河市弊案。 101年10月,楊實秋再將美河市弊案,請政風處移送廉政署,並同時檢舉四個捷運聯合開發案,一併送廉政署調查。 楊實秋表示,美河市弊案偵查在此階段,終於有重大進展。101年年底監察院針對本案彈劾兩官員(還有一位首長彈劾未過),並再度糾正台北市政府。102年12月,檢調機關根據廉政署所掌握的關鍵證據,進一步大動作搜查市府及調查涉案官員。 楊實秋說,現階段北市府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與廠商重啟權益分配,爭取北市府應有的權益。未來所爭取的權利金,應用於回饋被徵收的原始地主,以及台北市弱勢團體的社福預算。201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