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員提台灣外交檢討法案 正名「台灣代表處」

美國眾議員今天提出「台灣外交檢討法案」,法案將正名駐美代表處為台灣代表處,要求美國在台協會處長須經參議院確認通過,並為台灣駐美官員創建專用簽證,強化雙邊關係。外交部今天表示,未來將持續關注法案的後續進展,並與美國國會友人及行政部門保持密切聯繫,穩健深化台美實質夥伴關係。

美國眾議員今天提出「台灣外交檢討法案」,法案將正名駐美代表處為台灣代表處。(資料照)
美國眾議員今天提出「台灣外交檢討法案」,法案將正名駐美代表處為台灣代表處。(資料照)

這項法案由民主黨籍聯邦眾議員薛曼(Brad Sherman)與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共同提出。康諾里(Gerry Connolly)、狄亞士巴拉特(Mario Diaz-Balart)、席瑞斯(Albio Sires)與巴克(Ken Buck)等議員連署。

薛曼與夏波在新聞稿中指出,美國政策將台灣稱為「台灣」,而非「台北」或「中華台北」,2019年時也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Coordination Council for North American Affairs,CCNAA)更名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Taiwan Council for U.S.Affairs,TCUSA)。

依循這一長期政策,議員提出「台灣外交檢討法案」(Taiwan Diplomatic Review Act),指示國務卿與台美事務委員會展開協商,將駐美代表處正名為台灣代表處。此外,這項草案也包含「台灣特使法案」(Taiwan Envoy Act)內容,要求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的任命須獲參院同意。

「台灣特使法案」是薛曼與夏波在上一屆國會時提出的法案。法案要求美國總統應在參議院建議下任命AIT處長,任命案並須經參議院確認同意。

此外,對於台灣官員與外交人員無法取得外交簽證,而是以投資者簽證取而代之,議員認為這無法準確代表他們做為台灣官方代表在美國的任務目的,因此「台灣外交檢討法案」將創建一個僅適用於台灣官員的新簽證類別,這將不僅對台灣駐美官員有利,也鼓勵美台官員建立更緊密政府聯繫。

薛曼表示,台灣是美國重要民主盟友,這項法案只是單純傳達現在是國務院與國會採取行動加強與台灣關係的時候,採取行動鼓勵美台官員間更強有力的接觸。將駐美代表處正名為台灣代表處,並對AIT處長進行聽證任命程序,將能重申美國對與台灣建立穩固關係的承諾。

作為眾議院「台灣連線」(Taiwan Caucus)共同主席的夏波也指出,這項法案目的在確定台灣在美代表得到應有的尊嚴,並加強國會對台灣政策的監督,為兩國政府互動帶來必要的進展。

外交部今天表示,美國國會長期以來透過立法等方式就台美關係重要議題表達正面友好立場。外交部感謝美國國會兩黨議員採取各項友台作為,未來將持續關注法案的後續進展,並與美國國會友人及行政部門保持密切聯繫,穩健深化台美實質夥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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