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猥褻犯持觀光簽來台曾打工 今已驅逐出境、業者涉非法雇用

拖著大包小包,被移民官全程戒護,他就是在國外犯下未成年猥褻案,有判刑紀錄的美籍男子。10月初入境台灣,一度下落不明,讓家長人心惶惶,在台超過1個月,移民署終於找到人,8日接近中午,把他送上飛機,強制驅逐出境。

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副隊長江謀源指出,「已依法予以強制驅逐出國,遣返回原籍國美國,並於出國後管制再入國。」

美籍男子40多歲持觀光簽來台,沒有按址居住,從網路找分租套房。專案小組掌握行蹤後,7日下午提前埋伏,在台北市松山將人查獲。

經移民署清查詢問更發現,他曾打工賺外快,在旅館當臨時清潔工,2天領了4千多,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業者也涉及非法雇用,也將面臨裁罰。

台北市勞動局職業安全衛生科長陳伯端表示,「我們不會因為業者沒有去查證,或者是說他相信這個外國人,這樣就沒有違法的事實。如果我們查證屬實的話,會依《就業服務法》處以15萬元到75萬元的罰鍰。」

涉案旅館在台北市中山,實際詢問業者,未能獲得回應。但北市勞動局表示,業者雇用前負有查證義務,無論任何理由,就算再缺工,只要非法聘用屬實都將依法開罰。

從西班牙籍詐欺犯奧納德,在台生活5年多,官方才知曉,這一次也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明定,在我國或外國有犯罪紀錄,得禁止入國。但移民署沒能提前拒於國門之外,卻一拖再拖,讓他流竄37天,才把人查獲。

警大國境警察系助理教授王智盛認為,「某種程度凸顯出一個問題,就是說國境管理的過程當中,如果沒有充分的情資交換,很容易再用各種身分輕易入侵他國。」

縱使官方說,美方通報有延誤,但學者認為,移民署等機關與各國的情資交換都該更加強,在國境線上把關,必須得再加把勁。

更多公視新聞網報導
美籍猥褻犯10月入境於北市查獲 移民署將依法驅逐出境
美籍猥褻犯於北市查獲 將依法強制驅逐出境
美籍男涉猥褻未成年入境台灣 移民署已證實並追查行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