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宿舍燒毀半年 台銀擺爛

中國時報【陳燕珩╱台北報導】

陽明山美軍宿舍群全區指定為文化景觀,其中一棟建物2月遇火燒毀,文化局要求管理者台銀提送災後修復計畫,但礙於《文資法》對文化景觀毀損無罰則,台銀至今未提送計畫,建物仍是一片焦黑、消極擺爛,文化局擬定自治條例規範,且不排除變更美軍宿舍群文資類別。

非歷史建築 不想花錢

位在愛富二街厚生巷3號的建物,位在文化景觀範圍內,但非22棟歷史建築之一,所有權人台銀將該棟承租中環育樂成公司,2月進行修復,施工不慎引發大火,建物屋頂和屋架嚴重毀損。事發至今7個月,文資委員現勘發現,建物仍呈現焦黑狀,未做任何改善。

中環代表指出,災後光是處理保險和官司就耗了幾個月,加上非文資專業,不熟悉相關程序,處理速度較慢。另外,文化局要求業者做調查及修復計畫,但委外要花上百萬經費,公司在猶豫「有沒有必要性」。

訂自治條例 約束有限

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表示,去年文資新法上路,針對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等類別,從管理維護到修復皆有規範,但文化景觀沒有強制,也無相關罰則,市府毫無施力點,管理者就算擺爛也無法可管。

田瑋強調,日前向文化部反映,中央僅說地方可訂定自治條例,但自治條例最高罰10萬元,約束力有限,文化局考慮針對保存較完整的F區及C2區宿舍群,調整文資類別為「聚落建築群」,增強管理規範。

改文資類別 加強管理

台銀代表憂心,調整類別會影響建物再利用的彈性,希望能維持現狀,並承諾重新檢討文化景觀保存計畫,也會加強公共空間的管理維護。

田瑋說,針對各棟建築的修復再利用,將在新版的保存計畫中規範台銀,除研擬自治條例訂出相關罰則,若台銀未照承諾確實執行,仍保留變更文資類別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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