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益投信前基金經理人涉炒股 150萬交保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021年01月23日電)前群益投信基金經理人黃常恩疑涉利用負責的基金操縱原相等5檔股票股價,獲利新台幣1.9億元。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昨天執行搜索約談行動,今天諭令黃常恩以150萬元交保。

此外,疑涉與黃常恩共同炒股的林彥合以100萬元交保;張姓證券營業員疑涉洩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文,以10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黃常恩任職期間操盤「創新科技基金」,在民國107年4月到108年8月間,涉嫌與林彥合及其他4友人買入原相等5檔股票,待黃常恩利用「創新科技基金」拉抬股價後出脫持股,獲利1.9億元。

張姓證券營業員疑涉得知金管會調閱黃常恩、林彥合等交易資料後,提供金管會公文給林彥合而觸犯洩密罪。

北檢認為黃常恩、林彥合等6人涉嫌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嫌,張姓證券營業員涉嫌洩密,昨天執行搜索、約談後,今天諭令黃常恩、林彥合與張姓證券營業員交保,其餘4人請回。

此外,黃常恩、林彥合另疑涉買華泰等3檔股票,再以基金資金拉抬股價獲利,造成基金虧損2200萬元。北檢108年間已約談黃常恩、林彥合到案,訊後以2人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各諭令以300萬元、200萬元交保,都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