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組董事?教部解惑康寧董事會推選

▲康寧董事會推選方式其中一項包含「群組董事」教育部高教司今(19)日進一步受訪說明,圖為高教工會18日於教育部前陳情。(圖/高教工會提供)
▲康寧董事會推選方式其中一項包含「群組董事」教育部高教司今(19)日進一步受訪說明,圖為高教工會18日於教育部前陳情。(圖/高教工會提供)

由教育部籌組的康寧大學公益董事推選小組,在昨(18)日召開第二次會議,也在晚間公布董事推選方式,唯一確定的是,13名董事將有1席是由學校自行推選康寧大學專任教師擔任,其餘個人董事及「群組董事」由本小組評選產生,然而到底什麼是「群組董事」卻讓人摸不著頭腦。對此,教育部高教司今(19)日受訪表示,群組董事是由3到6人共同提出校務發展規劃書,以團隊的方式申請進入董事會。

高教司說明,由3至6人推選的群組董事是依照《教育部推選私立學校董事作業要點》第10點「符合前點資格條件之候選董事,得以重組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人數聯名組成候選群組董事。前項候選群組董事得聯名提出校務興革計畫書,送推選小組審核評選;候選群組董事申請資料,由推選小組定之。」這樣的做法會讓會讓校務發展企劃書的內容對學校更佳有利,囊括更多資源。

不過,高教司也提到,目前董事會組成確定的是其中個人董事1名由學校自行推選康寧大學專任教師擔任,其餘個人董事及群組董事由本小組評選產生,因此個人董事和群組董事的最終比例為何,端看董事推選小組的最後決定而定;也是就說,如果群組董事申請人的組成有3位,那通過評選後就會獲得3席董事,如果是6位就是獲得6席董事。

教育部表示,董事評選方式分3階段進行,第1階段採書面審查,擇優選出符合資格者進入第2階段;第2階段邀請入選之個人董事及群組董事至康寧大學與師生進行口頭報告及座談;第3階段由推選小組召開決選會議決定。

而個人董事及群組董事申請應繳交校務發展規劃書,內容包括候選董事個人資料、辦學理念、北部校區未來發展、南部校區轉型或未來發展、教職員工生相關權益維護事項,以及捐資承諾、經費籌措來源或具體財務規劃等。

高教工會日前也表示,群組董事未來恐成為容許財團董事會透過捐資入主,形同以金錢來買賣董事席次,已非純公益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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