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期延長? 行政院:不是單純「說延就延」

俄烏開戰引發國內對於是否延長義務役役期的關注,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今天(24日)表示,現行兵役法規定義務役役期最長1年,如果在1年內就不涉及修法,不過役期調整牽涉訓練強度、役男等待期等問題,相關配套還需要研議及社會對話。

針對義務役役期是否延長,國防部長邱國正證實正在研議恢復1年義務役,羅秉成表示,現行兵役法規定義務役役期最長為1年,經公告後可在1年以內調節。過去幾年規定,替代役以外的常備義務役為4個月軍事訓練。

羅秉成指出,俄烏戰爭令大家注意到戰力、兵源確實有檢討空間,國防部也在評估是否延長、如何延長,但影響因素很多,尤其在不對稱作戰的建軍思維下,要調整役期的相關配套,如加強訓練強度,尤其過去4個月軍事訓練造成等待期過長,例如役男一畢業要等大半年才能受4個月訓練,當然會影響到青年進入就業市場或整體就業人口等問題,因此不是單純說延就延,相關訓練強化和配套都要因應籌畫。

羅秉成說,除非役期延長超過1年,才會有需要修法的問題;現行法律則規定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提報行政院,在1年前核定。他強調,兵役變革確實影響許多人的生涯規劃,必須經過多方與社會對話,如果定案就會對外說明。(李人岳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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