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開發案 義聯:市府誤導大眾

工商時報【林憲祥╱高雄報導】 針對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4日有關義大世界開發案要求准予變更設計的指涉,義聯集團旗下義大世界開發案各業主昨(16)日晚間再度表示,請工務局勿一再曲解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誤導大眾。 義聯集團強調,義大世界開發案的開發建築,均係按主管機關核可建照內容及依建築法規辦理,絕無違法開發、增加容積情事,並請市府務實面對國賠請求案,儘速處理勿再拖延,以免業主損失持續擴大,徒增國賠金額,浪費納稅義務人的錢。 針對義聯集團表示,市府應准許該開發區內相關建造申請變更設計等訴求,高市府日前發表聲明強調,建照變更設計經最高行政法院於105年5月6日以105年判字第222號判決,認為應依原核定整體開發計畫進行管制,該案並發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重新審理,目前仍在訴訟程序中,所以義聯集團認為市府應准予其變更設計申請,於法無據。 對此,義聯集團指出,市府工務局新聞稿所稱第222號判決,係業主就單一件已領得但無超額容積情事的建照所提申請變更設計案,遭工務局以他宗建地有超額容積情事為由,否准變更設計申請,案經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敗訴後上訴,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發回更審,並非確定判決,且係僅就單一建造執照所為的判決。 再者,業主等所提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262號判決,是在上開發回更審後另案再為的確定判決,按確定判決之意旨,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應僅能就各該超額容積建案個別處理,以個別建築基地檢討容積率。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自應受確定判決的拘束,不得再以非確定判決的理由為據,對「義大世界」開發案內其他合法建案或土地為全面禁止開發行為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