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柏宗任代理主委掌NCC,在野「狂譙」無視修法規定⋯綠營回轟「依循當下法規」、行政院回:盼立院儘速審議人事案

 

行政院上個月底發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定NCC副主委翁柏宗自8月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此事引來在野黨怒轟,實質破壞立法院對行政機關的人事同意權,規避立法監督審查;綠營則回批,行政院依法行政,沒有不尊重立法院,行政院是依據當下的法規進行,人事同意權案不是要圖利誰,是要讓NCC正常運作。

NCC有4位委員任期7月31日屆滿,行政院4月30日就公布提名人選,包括翁柏宗、陳炳宏、羅慧雯及詹懿廉,並送請立院同意。

 

不過,藍白狹人數優勢,聯手卡NCC人事案,分別於程序委員會、院會擋6次及2次。最終,立法院在7月16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委員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同時刪除舊委員得延任至新委員就職前一日的「過渡條款」。不過,藍白在修法時,忽略該法第16條已明定,「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藍白強推法案,有意讓NCC主委懸缺,為維護NCC正常運作,行政院一招破解在野黨試圖癱瘓招數。行政院在7月30日出招,發函NCC延任現任委員翁柏宗的任期,並指定其為代理主委,以此化解在新法上路前,NCC恐面臨「空轉」的問題。

 

此消息一出,藍白開始進行鋪天蓋地的批評,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在中常會上表示,立法院已經通過NCC人事相關法律的修正案,政府必須依法遵循辦理,但行政院竟利用模糊空間,在總統還未公告之前,讓翁柏宗延任代理主委,如果各政府機關都是以這種方式行政,視法律為無物,台灣要如何成為依法行政的國家?

 

藍委蘇清泉說,立法院7月16日已表決三讀通過NCC委員不能連任,但NCC這樣硬幹,行政院發個文就要叫翁柏宗代理主委,把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議案視之為無物,造成的朝野衝突會更大,府院完全不尊重立法院通過的三讀議案,會埋下往後衝突的導火線,他呼籲行政院和民進黨要審慎為之。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批評,政院趁新法還未公告實施的空隙操作「是走小路、鑽小門」,行政院無視立法院所做決定,令人遺憾、無法接受。翁柏宗擔任副主委時捲入重大弊案,洩漏電視台執照審查機密,「翁柏宗政治後台是很硬嗎?」這樣的人事任命與決定是否適合,呼籲行政院說明是誰做的決定。

 

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受訪表示,立法院相關咨文一直到7月29日才送到總統府,不知為何嚴重延遲,導致行政作業流程受到很多影響,才出現時間上的落差,他對立法院的處理速度也感到很困惑。他強調,政院是依法行政,沒有不尊重立法院,而是依據當下法規進行。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也說明,若NCC人事同意權案無法完成,恐造成運作上的空窗期,行政院此舉是讓NCC持續運作,這是一項比較好的暫時性因應措施,他予以認同。他呼籲立法院八月中旬後召開臨時會,儘速審議通過人事案,讓NCC委員就定位,才是國人之福。

 

至於翁柏宗代理主委到何時?總統賴清德昨公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在今(1)日會後記者會表示,他強調,政院向來秉持「依法行政」的法治國精神,NCC則為《行政院組織法》明定的獨立機關,在同法第16條明定「行政院以命令訂定該法施行日期」的授權範圍內,為求法定獨立機關能夠正常運行,政院將在立法院通過NCC新任委員人事審查案,依同法第16條授權指定新法施行日期,也希望立院能夠儘速審議,讓法定獨立機關NCC得以繼續正常運作。

 

陳世凱指出,按照NCC組織法第16條規定,行政院必須就立院三讀通過的新法另訂施行日期。這樣的做法並非特例,他舉例像《NCC組織法》在2022年5月4日修正後,行政院就依該法第16條,指定修正條文從2022年8月27日起施行。

 

他表示,NCC屬於獨立機關,在保障憲法言論自由的精神下,肩負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等業務;例如有線電視系統的頻道上下架、廣電事業董監事負責人變更、衛廣頻道的申設換照、離島有線電視費率審議、頻道內容違反兒少保護及公序良俗等職權,都需要NCC召開委員會議並正常運作下才能行使。他也再次強調,政院一定恪守依法行政的法治國精神。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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