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案 20名檢調涉入不當收禮飲宴、買股票

法務部今天(18日)公布涉及與富商翁茂鍾案檢調人員的行政調查報告,調查20名檢調人員和清查卷證後,與翁茂鍾有關的4起司法案件全部重啟調查。而與翁茂鍾案件或與翁茂鍾有接觸往來者,則依程度情節不同,移送檢察機關調查、司法懲戒、職務監督或行政議處。

石木欽案牽扯出富商翁茂鍾與司法檢調人員接受不當飲宴或收禮的後續發展。法務部長蔡清祥18日說明法務部行政調查結果,依照與承辦翁案有關、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接受翁茂鍾飲宴5次以上,和接受翁茂鍾餽贈襯衫5件以上為標準,調查20名檢調人員。

蔡清祥表示,調查結果與翁茂鍾有關的4起案件,怡華公司財務副總吳仙富偽造有價證券自首案、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怡安公司內線交易案與應華炒股案都將重啟調查,以昭公信。蔡清祥表示,司法是國家正義最後一道防線,法務部以嚴正的態度、最高標準看待此案,希望給人民交代。蔡清祥說:『(原音)司法人員責任重大,人民對於司法人員操守、風紀要求,向來以最高道德標準看待,更期待司法人員必須公正透明、勤慎清廉,才能贏得信任。』

在人員調查部分,與翁茂鍾案件有關的檢察官曲鴻煜、前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方萬富、前台北市調處機動組主任秦台生,因接受翁茂鍾飲宴或餽贈襯衫,將移送檢察機關調查釐清刑事與行政責任。前檢察官羅榮乾雖與翁案無關,但與翁茂鍾往來頻繁、接受邀宴,引發外界不當聯想,有司法懲戒必要,移送監院調查。

與翁案無關但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6人,包括前高雄地檢處檢察長凌博志、前宜蘭地檢署檢察長王崇儀交由職務監督;調查局官員宋海嘯、王新民、吳明雄、劉台生交由調查局考績會行政議處,如情節重大再移送監院。

另外,前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高檢署檢察官黃和村、檢察官蘇南桓和潘國威、前檢察官楊榮宗、前調查局長張濟平、前調查局主祕柯尊仁、調查官員王北齊和楊師宏等10人,雖然與翁案無關,也沒有購買股票,但因收受翁茂鍾贈送的襯衫,交由職務監督或行政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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