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營業秘密案 陳姓前經理羈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1日電)北檢偵辦翰林出版陳姓前經理涉犯營業秘密法案,今天凌晨將他聲押。陳男坦承任職南一書局期間曾使用、重製自翰林出版公司的電子資訊。台北地方法院下午裁定羈押禁見。

檢調獲報,原本任職於翰林出版公司數位部的3名陳姓工程師,民國106年、107年陸續離開翰林出版,轉往南一書局企業公司相關部門任職。其中1名陳姓工程師曾擔任翰林數位部經理。

翰林出版公司去年7月間發現公司開發的3套教師教學工具系統出問題,檢測後懷疑營業秘密受到侵害,報案處理。檢調昨天兵分4路搜索3名陳姓工程師及位於新北市深坑區的南一書局分公司,並約談3名陳姓工程師及1名李姓男子說明。

檢察官今天凌晨諭令兩名陳姓工程師分別以新台幣6萬元、8萬元交保,李男10萬元交保,陳姓前經理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刑法背信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陳男雖然未認罪,但已承認他在任職南一期間,有使用、重製在任職翰林出版公司期間所取得的電子資訊資料。

北院表示,陳男得知即將遭檢調搜索後,刪除筆電內的資料及手機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內容,足見有湮滅證據的事實;陳男對案情內容避重就輕、交代不完全,或與同案被告或證人供述不一,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編輯:張銘坤)109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