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爺看不下去?硬上女兒100次…說「是愛的表現」 審判前獸父先死了

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父親性侵女兒至少10次,審判前死亡。(示意圖/Pixabay)
父親性侵女兒至少10次,審判前死亡。(示意圖/Pixabay)

20多歲的小美(化名)與家庭關係疏離,又與同儕感情不睦,未料她的父親大壯(化名)竟假借學習經商創業名義,要求她整形、斷絕外界聯繫,不斷洗腦只有父親值得信賴,還出言「發生性行為是愛的表現」強制發生關係至少10次。事後小美受不了,報警求助;大壯遭依法起訴,但在審理期間死亡,法院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判決指出,20多歲的小美,因家庭關係經常往來兩岸地區,因時常轉校就讀,與同儕感情不佳,加上母親要求嚴厲,跟兄妹關係不好,家庭關係疏離;小美的父親大壯(化名)則假借學習經商創業,要小美單獨前往北京。

排除其他家庭成員干擾後,大壯先是要求小美整型改變其容貌,斷絕與求學時代友人的聯繫,之後又在獨處時,向她說,只有父親值得信賴,還說母親常說謊。

直到小美越陷越深,父親大壯的言行就越來越誇張,甚至對女兒說,「發生性行為是愛的表現」多次,趁兩人單獨外宿,在家或自家店內強迫對方發生性關係至少10次。

最後,小美受不了父親惡行向警方求助;當時大壯辯稱,只有在旅館發生性行為,還反控是對方主動來引誘,當時的對話都是她訓練、誘導才講出來的,甚至脫口,發生性行為至少100次,有10次特別舒服事實。不過檢警依據證人證詞,還在住處搜出情趣用品,又在小美私處採取到大壯DNA,及要求刪除對話內容截圖等證物,佐證犯行。

檢方將大壯依犯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且認為行為態度惡劣,向法院建請10罪,分論併罰從重量刑,以示警懲。未料,大壯在今年6月6日死亡,因此士林地方法院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超危險!大量木棧板碎片散落國道3號…害11車遭殃 倒楣車主急停路肩
便當要220元?追問店家被1句話冷回…他秀菜色 全網驚呆:應該是佩佩豬
疑涉貪遭聲押!鄭文燦:絕無不法行為 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涉貪遭檢方聲押!地院今開聲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