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警所外徘徊 女警關懷找回腳踏車

老婦警所外徘徊,女警關懷找回腳踏車。(記者劉春生攝)
老婦警所外徘徊,女警關懷找回腳踏車。(記者劉春生攝)

▲老婦警所外徘徊,女警關懷找回腳踏車。(記者劉春生攝)

年近七十歲的黃姓老婦人遺失腳踏車,她神情慌張的來到警所報案,但因從未報過案不知如何是好,她獨自一人在外徘徊,細心的女警發現上前關心,得知她遺失車輛熱心協助她找回。

一名老婦人來到臺西分局四湖分駐所,她神情緊張的在門外走來走去,女警張芷榆發現老婦人神情怪異,貼心的關心詢問:「請問您需要幫忙嗎?可以告訴我沒關係!」老婦人看到女警輕聲細語的詢問她放心地說:「我的腳踏車丟掉了,不知道可不可以找警察,我沒有來過派出所,不知道可不可以報案!」員警請她至警所說明安撫她緊張的情緒。

第一次來到警所的老婦人相當緊張,她表示:「早上騎著腳踏車出門購物,要回家時突然找不到車,車輛雖然不是很值錢,但是出門的代步工作,萬一丟了會很麻煩。」她說不清楚正確停放的位置,只說是在某民宅前,員警耐心的陪著她到購物處仔細尋找,不僅全程陪伴更耐心安慰她,讓老婦人覺得很溫馨。

員警與老婦人來到購物中心附近,她突然想起是停在有鐵捲門的民宅前,警方縮小目標沿線找車,終於在巷子內找到了:「在那裏!我看到了,太感謝了。」老婦人感謝警方願意幫忙找車:「是我忘記了停在哪裡沒有丟,給妳添麻煩了,真是不好意思。」女警笑著說:「找到車最重要,以後停車要停在明顯的地方才安全。」

分局長黄世德肯定四湖所女警耐心為老婦人服務,提醒民眾,停放車輛要注意是否妨害交通,最好是停放在明顯處,如公車站附近或是超商附近,注意相關地標及可供辨識的商店等,以免因找不到車而心慌耽誤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