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不是學生的「情感守護」者

中國時報【曹婷婷╱台南報導】

女作家林奕含之死震驚社會,遭林奕含雙親指控「誘姦」的狼師陳星,安然逃過司法制裁,讓很多人不能接受;律師許世烜指出,陳星不起訴,證據力薄弱是關鍵,家屬循司法途徑,確實很難獲得期待的結果;性平專家則譏諷說,學生不成熟,老師豈能扮演「情感守護」角色?教育部性平講師張瑛玿以經手校園性平案件分析,性侵、性騷擾受害當事人,在當下幾乎都說不出口,往往多年後才有勇氣走出來,但證據已難保存。

她說,這時必須採納更多間接證據,如從老師、同學、親友口中,回憶在「事件發生」那段時間,當事人有無異樣,往往可以拼湊事件真相。她認為,在探討性侵事件時,間接證據也應納入被討論的機制。

此外,針對林奕含與陳星在補習班認識,而台灣現行的性別平等教育規範中,僅著眼在校園,補習班並不受規範,她認為,這是未來要正視的問題。

張瑛玿說,從傳統倫理觀點來看師生戀,學生不成熟,老師豈能扮演「情感守護」角色?不論古今中外,師生戀例子雖然很多,但這個社會很現實,就是結果論,法國總統馬克宏即為一例,17歲愛上女老師,當年戀情未獲祝福,但兩人後來克服萬難,終於踏上紅毯。

她強調,探討林奕含事件應該回過頭來討論教育、防制機制,手握權力、年長的大人,不論結婚與否,面對尚未成熟的學生,談情說愛難被人認同,陳星已婚、與女學生交往,站在教育者觀點來看,相當不以為然,她認為,就算要愛也得等到孩子成年、有自主行為能力,再去證明「相愛」。

律師許世烜說,從法界觀點,狼師案本就很難被起訴,刑事訴訟為無證據不得推論犯罪事實,該案時間過太久、證據已經不在,周邊輿論、親友說法、傳言等,都不能當成證據看待,循司法途徑想得到期待結果,本身就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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