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專欄】心理諮商法律人 怎麼變信賴的大法師?

這幾周不同的房地產老朋友跟我抱怨起新一代法律工作者的樣貌,他們是這樣說的,很奇怪的,新一代的法律工作者都很會法條,也很會找資料跟判例,但是都有一個特點那就是很不願意溝通,都只想要靠狀紙上的說理去打贏對手,不願意花時間的找出各方利害關係人,都可以接受的方案促成和解,他們好奇的問我,這到底怎麼回事?

我微笑的簡化答案的說,應該是大家對於勞務報酬這件事的定義不同了吧!

朋友問,這是什麼意思呢?

我嘗試的回答說,新一代的法律工作者,其實很可憐,養成教育裡都是只有法條而沒有社會生活現實,即便嘗試用案例解析,但案例是死的,是簡化跟濃縮後的,但人跟人的互動才是活的是複雜的;偏偏新一代的養成,他們是不熟悉人跟人的互動的。你去看著他們聚會的場合,多半還是都見面了,大家還是透過手機的滑動進行溝通。但是,整個社會,目前為止,會跟他們一樣都透過屏幕進行溝通的,畢竟還是少數,絕大多數的會議,大家還是習慣實體,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我想知道你喝醉酒會不會出賣我,他想知道旁邊的粉味下去,會不會透過體溫的傳遞,大家的友情升溫一點。即便不去那些場所,在正式的會議場上,大家緊抓的還是那伴隨會議進行,各種壓力與張力下,那些細微的肢體語言及眼神交流,來確認大家善意及誠意是否足夠了。但這些,其實新一代的生活體驗蠻少的。

縱使他們出了社會,開始被迫需要練習,但執照價值的含金量,隨著錄取率的提高與人數增加不如過往,加上各種法律健保的普及下,個案收費越來越低,導致他們單位時薪成本很難隨著通貨膨脹而增加。加上大量案件湧進法院,司法官們要求透過訴訟來解決紛爭的當事人或代理人,倘若你的思緒或陳述能力沒有辦法讓他們輕易結案者,你的案件通常除非系統稽催,否則應該都會擺在最後,因此要透過訴訟尋求正義,花個三五年很正常,那有多少人可以跟願意花這三五年?

除了制度上被癱瘓的問題外,這社會因為競爭也激烈了,學校教的傳統法學已經無法滿足現實需求,新一代的法律工作者也被要求多樣性的斜槓學習,這其實也消耗了這一代工作者一定程度的時間,去進行新觀念的提升與吸收。綜合以上的原因,在訴狀品質跟詰問能力被法院強力要求下,查資料滿足法院跟當事人期待都沒有什麼空了;如還要學習新東西,加上還有低薪低報酬這件事,讓新一代的法律工作者必須要花更多的心力,去接更多的案件,才能滿足他們原始對這份工作的期待。這時候,一個案件花時間,摸遍各利害關係人的心境,找出一條大家都覺得願意簽字的路,去解決無法溝通下才走到訴訟的困境,我想可能你們也期待太多了。

有解決的方法嗎?

整體的沒有,畢竟法院的被癱瘓,從我的角度上來看,很多事情是長期人民期待國家管太多的結果,那是個集體巨嬰現象。以租賃公司放貸給山道猴子或者經營BNPL業務是否會讓卡奴再度大量出現為例,政府想的是,那就要放款業者趕快自律規範不然要讓他們關門,而不是儘早在學校甚至家庭階段就讓國民有健全的理財教育。那因為沒有正確的理財教育下產生的問題,或許因為上述政府作為那些人的問題不會以消費糾紛進入法院,而是會高度可能轉換以被被投資詐騙方式進入也不一定。

簡單的說,只要強調以法律解決紛爭,以法治國,法院被癱瘓一定是長期的現實。至於執照錄取人數的問題,直接說,打開了就關不起來了,那當因人數問題都開始領平凡薪資待遇時,持續進修強化競爭力也是時代的必然。至於要讓台灣人習慣服務付費,這個需要更長的時間,或許必須把法律服務費逐步地演變,變成解決問題消災解厄的服務費,讓大眾普遍有意願付這筆錢,可能才有整體產業生存改善的那天。

很難嗎?說難很難,但說簡單也簡單,畢竟刑案上,要被關的案件走到最後不被關的刀口價很多人願意付錢。但在民事上,如何讓去廟裡找道士祭改,或者找什麼大師改運的錢錢,因觀念的改變轉一部分到法律工作者手上;讓真正找到解決問題方法及過程中,陪伴擔任心理諮商的法律工作者,變成可以讓大家信賴的大法師,我想那天整體法律人的困境,才有改善的那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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