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護孫砍醉漢 法院:只第一刀防衛

記者林辰彥/綜合報導

中國海南臨高縣法院判了一個令人嘖嘖稱奇的案件,一位70歲老先生為了保護他8歲孫子不被醉漢攻擊,拿鐮刀刺傷了醉漢,法院認定老先生故意傷害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認為「第一刀屬於防衛,後面的不算。」

70歲老翁護孫被判徒刑。(圖/翻攝自海南法院微信)
70歲老翁護孫被判徒刑。(圖/翻攝自海南法院微信)

案發當天,喝了酒的楊慶全到村子裡楊成杰家附近,從地上撿拾了石頭砸向楊成杰家的廚房,楊成杰的孫子從廚房裡跑出來,遭到楊慶全追趕。

70歲的楊成杰聽到孫子呼救,拿起鐮刀追趕出去,在村旁竹林裡楊慶全用手掐著孫子脖子,楊成杰大喊要他「快放手」,但楊慶全並沒鬆手,楊成杰上前用鐮刀砍傷了楊慶全,致其一級輕傷。

案發經過3年後,臨高縣檢察院仍以故意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訴,經一審、二審,楊成杰仍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

一審法院認為楊老先生看到孫子被掐脖子的時候,「沒有採取相當手段來阻止侵害行為」,而是直接拿起鐮刀砍擊,不屬於正當防衛。二審法院認定楊老先生的第一刀具有防衛性質,但是第一刀之後醉漢已經放開了孫子,危機已經解除,後面的幾刀算是洩憤目的,不屬於正當防衛。但是二審法院念其古稀之年,因為護孫心切臨時起意進而傷害他人,將老人刑期由1年改判為8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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