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公寓裝電梯 內政部放寬規定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17日電)全國老舊公寓高達300萬戶,為讓年長者享有更好生活品質,內政部放寬設備規定,得採用較現行小三分之二的小型電梯,盼增加老舊公寓增建電梯的意願。

內政部今天下午召開部會會議,營建署提出鼓勵老舊公寓增設電梯彙整報告,會後內政部發布新聞稿表示,由於全國超過20年以上的老舊公寓高達351萬戶,希望藉陸續放寬規定,降低老舊公寓增設電梯的困難度,便於長者走出家門。

放寬的規定繼先前修法讓5層以下建築物增設電梯可不計入建築面積外,今年更進一步開放可採用較節省空間的個人住宅用升降機,及放寬申請建築執照同意門檻。

其中許多老舊公寓雖然想增建電梯,但最大問題是空地不足,因此內政部今年3月時放寬設備規格,得採用個人住宅用升降機,機廂底面積在1.1平方公尺以下,機坑深度僅需55公分,較一般用節省空間。

營建署官員說明,這樣的電梯規格大概比現行小三分之二,空間是大約是一輛輪椅外再容納一個人。

這位官員說,在一系列規定放寬之後,相信應該會增加老舊公寓增建電梯的意願,實質協助改善年長者居住的生活品質。10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