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委人事同意權衝擊國考舉辦 考試院展開應變

第13屆考試委員任期於8月31日屆滿,賴清德總統5月時已提名下屆考試委員名單(含正副院長共9人)送立法院,目前還在等待委員會審查中。考委人事同意權案行使只剩下1個月的時間,新任考委恐怕無法如期上任,考試院內部也已經展開應變,包括盤點應變措施的合法性,以及在沒有考試委員的情況下,國家考試業務與院內業務該如何運作。

第13屆考試委員即將卸任,但下屆新考委的人事同意權案還在立法院等待審查。立法院朝野對是否召開臨時會尚未有共識,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案若卡關,將波及國家考試程序;考試院長黃榮村1日也提醒,依照「典試法」規定,許多國考的重要法定程序,都需要由院長向院會提出,並經院會同意,這些法定程序都需要考試委員召開考試院會辦理。

知情人士指出,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跟院會是「典試法」中的關鍵,攸關考試院能否正常運作;考試院過去從未發生過考委任期無法順利銜接的例子,內部也已展開應變作業,盤點如在沒有考委的情況下,試務、院務該如何運作。

以國家考試程序來說,公務人員考試、專技考試情形不一,大約需在考試舉行前幾個月啟動辦理程序。知情人士表示,第13屆考委8月底卸任前,最後一個定案的國家考試為年底的離島特考;9月之後需啟動的國考包括,明年1月至2月舉辦的「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第一次專技高考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以及「第一次專技高考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

依照「典試法」第2條的規定,國考舉行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核定典試委員會;第3條規定,典試委員長由考試院長提出,經考試院會決議後,呈請總統特派;典試委員由考選部與典試委員長商討後遴提人選,報請考試院長核可,經考試院會通過後,由考試院聘用。典試委員會負責命題標準、評閱標準、審查標準;擬題與閱卷分配;考試成績審查;分數轉換方式及標準;訂定錄取或及格標準等。典試委員長主持典試委員會議、決定各科試題、抽閱試卷等;典試委員負責主持分區考試事宜,擔任試題命擬、審查,以及試題疑義處理等,主持或擔任口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等其他測驗事項。

知情人士指出,考試委員和召開考試院會不僅攸關典試委員組成與運作,各項考試舉辦過程中、結束後,還有各種事項需要考試院會通過,例如各項考試增列需用名額、發放證書等。該人士舉例,以專技考試來說,考試院會報告完後,才會發放及格證書,考生拿到證書後才能申請執業證書,才能找工作,「這些程序都不能等」,到了9月也會有之前已經辦理的國考放榜要進行證書發放作業。

根據了解,考試院長黃榮村上週就想提醒考委與考試院會在國考的關鍵角色,後來因凱米颱風來襲延後;黃榮村希望提醒國人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案與國考運作息息相關。相關人士也表示,並不會預測人事同意權案的結果,因為事情還在發展中,但仍正向期待立院理解此事的重要性,相信大家都希望國考順利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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