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注意!高中英聽測驗即日起報名

▲113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1次考試訂於今年10月21日舉行,全面開放冷氣,今(7)日至14日受理報名。(圖/大考中心提供)
▲113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1次考試訂於今年10月21日舉行,全面開放冷氣,今(7)日至14日受理報名。(圖/大考中心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113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1次考試訂於今年10月21日舉行,今(7)日至14日受理報名。主辦單位、大考中心指出,英聽測驗考試時間為50分鐘、5大題型皆為選擇題;第一次考試全面開放試場冷氣服務,如因身心因素需於無冷氣試場應試者,請於報名時勾選無冷氣試場並加註說明申請事由,報名日期截止後,不得要求更改;高三在學生一律由學校集體報名,逾期不予受理,請考生注意。

大考中心指出,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可用於「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等3項招生管道檢定項目,也可作為申請入學管道第2階段審查資料,成績使用有效期限為3年。

113學年高中英聽測驗第1次考試於今年10月21日舉行,9月7日至14日受理報名,考試全面開放試場冷氣服務,如因身心因素需於無冷氣試場應試者,應於報名時勾選無冷氣試場並加註說明申請事由,報名截止後不得要求更改。

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其他具備報考資格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且已獲得大考中心發給集體報名單位代碼之補習班報名,亦可以自行個別網路報名。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繳交照片及繳費者,即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申請應考服務項目,分為一般項目、輔具項目及特殊項目,受理期間為9月7日至9月14日。一般項目與輔具項目於每次考試皆須重新提出申請;特殊項目則兩次英聽考試採一次申請與審查。無論報名第一次或第二次考試,均須於受理日期內提出申請,審查結果無法類推適用於學測及分科測驗。

考生於報名期間內,可至大考中心網站113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試務專區」,查詢報名處理情形與檢視報名資料。報名後,於確認報名資料期間(9月21日至9月22日),如發現姓名、考試地區及無冷氣試場(英聽第一次考試)等項目,有任一項與原報名資料不同者,務請於確認報名資料期間提出更正。報名相關資訊可參考大考中心公告的「113學年度各項考試報名常見問答集」

大考中心表示,高中英語聽力測驗預備時間為10分鐘,考試說明及正式考試為50分鐘,合計60分鐘;考題包含圖片聽解、對答、簡短對話、短文聽解、長篇聽解等5大題型,皆為選擇題,除了「圖片聽解」包括部份多選題外,其餘皆為單選題。

大考中心提醒,考生作答使用A4答題卷,答題卷上印有考生應試號碼與姓名。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與答題卷,並不得簽名、書寫、劃記、作答。考試開始鈴聲響畢後,應依播音指示於答題卷之「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全名與作答,簽名可使用2B軟心鉛筆或黑色墨水的筆;若考生因特殊情況使用備用答題卷,雖備用答題卷上無考生本人應試號碼與姓名,但仍須於備用答題卷上之「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全名。

大考中心表示,考生應考前請務必詳閱113學年度考試簡章,其中第39頁至49頁為試場規則與違規處理辦法。歷年來,考生違規情形較多者包括未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應試並供監試人員查驗。

還有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完全關機含關閉鬧鈴、震動、提示音等所有功能)、攜帶不可攜帶入座之物品、攜帶入座物品發出聲響或閃光、考試結束鈴聲響畢繼續作答,以及應試時飲食(水)、抽菸、嚼食口香糖,或未經申請逕行飲水服用藥物等。

提醒考生留意英聽測驗相關規範,預備鈴響起即可入場;入場後至考試結束前,未經監試人員許可不得離座、離場;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與答題卷,並不得簽名、書寫、劃記或作答;考試開始鈴聲響畢後,不得進入試場;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後,應即停止作答動作(包括擦拭、加黑劃記、增補文字或標點符號、簽名等),並將雙手離開桌面。請考生務必遵守試場規則,以避免因違規被扣減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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