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史上首度鬧空城 國考證書將署名「院長出缺」 藍委酸:不如廢除算了
考試委員將在下週開始懸缺,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今說明權宜措施。(圖片來源/考試院提供)
1930年1月6日考試院於中國南京成立,孰料94年後的今日,考試院人事案慘遭立法院卡關,下週一(9月2日)開始,便無考試院長,而國考證書也將署名「院長出缺」,為考試院創立94年來史上頭一遭。
考試院破天荒鬧空城,劉建忻:考試院會不可或缺
考試院長及考試委員任期將於8月31日屆滿,但新任院長及委員人事案還卡關在立法院,何時通過尚在未定之天,因此從下週開始,考試院將史上首度鬧空城。
趕在鬧空城之前,考試院長黃榮村今天召開本屆最後一次院會,會中通過「考試院會議規則」修正案,增訂出缺時院會運作方式,也修正「考試院分層負責實施要點」,以及訂定「考試院公文蓋用印信及簽署注意事項」。
秘書長劉建忻表示,歷來考試院皆透過院會的召開,以合議制方式形成決策,若於看守期間停止院會運作,將造成考試院各項憲定職掌無法執行,至關重大;尤其是在典試法所規範的考試辦理程序中,院會扮演不可或缺的法定角色,若停止其運作將影響國家考試的辦理。
今拍板制定權宜措施,改由部會3長召開院會
劉建忻接著說,考試院經過再三衡酌,基於使國家考試的法定程序皆能遂行,始能夠依法、如期辦理各項國家考試等考量,看守期間仍有繼續召開院會之必要,因此今日院會通過「考試院會議規則」修正案,增訂「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同時出缺時,為處理緊急必要事項,得由第二條第一項其他應出席人員(註:本院所屬部會首長)召集會議」之規定。
劉建忻說明,考試院院會依考試院組織法由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及考試院所屬部會首長(銓敘部、考選部、保訓會)所組成,但是接下來在看守期間將僅有部會首長3人得以出席院會,為使看守期間的院會仍得持續召開,便改由部會3長來召集會議。
劉建忻也指出,由於看守期間考試院為首長出缺狀態,為使屆時考試院公文書對外效力不受質疑,今日院會也決議依公文程式條例第3條第4項,訂定「考試院公文蓋用印信及簽署注意事項」,使看守期間的公文書簽署方式,得以機關全銜代替院長署名,俾利看守期間對外行文及各種證書之發放無礙。
受到考試委員出缺影響,國考證書將署名「院長出缺」(紅框處)。(圖片來源/考試院提供)
考試委員提醒:不要以為修改規則之後就毫無影響
對於考試院被迫做出權宜措施,考試委員王秀紅表示,考試院就看守期間運作的權宜措施,是在多方權衡之下做出的應變方案,旨在確保人民應考試權與公務人員權益等重大公益事項,為負責任之作法,希望外界能理解,並體認考試院人事空窗期所造成之影響至關重大。
考試委員陳錦生表示,考試院第14屆委員無法如期就任,應提醒各界切莫誤以為採行權宜措施後,對於國家考試、人民權益及機關的運作即毫無影響,尤其考選部雖已提前請辦明年3項考試,但各項考試的典試人員亦須依法定程序遴聘,且後續作業仍須妥為因應,才能將影響降至最低;而國考若無法如期辦理至關重大,屆時可能產生之衝擊,不容小覷。
考試委員楊雅惠也提醒,這次是考試院院史上首次面臨的巨大困難與挑戰,感謝院方預先思考並研擬相關方案,今日報告所擬各項權宜措施,雖已多方考量,但日後會否衍生相關疑義,尚難以預測,就法律面而言,應強化法律專業或顧問之協助。
立委翁曉玲質疑權宜措施違憲:考試院真的不如廢除算了
立委翁曉玲指出,依照考試院組織法的規定,考試院設考試院會議,以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及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和保訓會主委組織之,但因應考試委員空窗,馬上要卸任的考試委員們竟然修改考試院會議規則,日後只要三位下級機關的部會首長即可召開考試院院會議決重要考試業務事項,考試院院會從14人驟降到3人開會,當中沒有半個考試委員在內,這樣的會議,合法合憲嗎?
翁曉玲質疑,憲法設置考試院的意義何在?考試委員扮演何等角色,有何職權功能?如果連考試院本身都搞不清楚自己的定位時,真的不如廢除算了,剛好符合民進黨向來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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