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與身障團體對談 重視應考、錄取訓練相關權益

考試院院長黃榮村與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等一行進行座談,確保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的平等權利(考試院提供)。
考試院院長黃榮村與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等一行進行座談,確保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的平等權利(考試院提供)。

考試院院長黃榮村與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自立生活聯盟及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進行座談,針對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申請各類應考權益維護措施、考試錄取訓練,以及促進自立生活等相關議題,廣泛交換意見,透過面對面的交流,持續完善相關法規,確保身障者參與國考及考試訓練的平等權利,達成自立生活的目標。

考試院院長黃榮村表示,自85年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以來,在考試方面,考試院會依不同障礙類別設置輔助設施及服務;錄取後的基礎訓練也採雙軌設計,依當事人情況調整實體或線上學習。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林君潔理事長本身是先天性成骨不全症,她提供在日本研習的經驗,期盼台灣可以在國考報名方式、分發地點、交通需求等方面有通盤性的考量,同時透過更多對話改善台灣無障礙生活環境。

許舒翔部長指出,目前身障人員考試場所均選擇設有無障礙設施及交通便利的學校,也會調整試題試卷,提供相關輔具,以及盲用電腦作答(語音試題)、點字機作答、口述應試等,並以警示燈、大字報提示考試起訖時間,也設有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審議委員會,維護身障朋友公平參與國考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