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莘醫院暴力事件 北醫工:給醫療員應有的尊重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昨(廿三)日就新北市耕莘醫院醫療人員受到語言暴力事件,緊急向社會呼籲,民眾要遵守基本的法律規定,給予醫療人員應有的尊重,勿在疫情期間增添醫療負擔,侵害其他人就醫之權益。也希望院方除了以職災論處、協助申請補助以外,更應該在當事人兵疲馬困、無心爭議的情況下,提供最充分的協助。

據悉,一名男子攜其稚女至新北市耕莘醫院就醫,心情焦躁,對於就醫流程有所不滿,怒罵現場醫護人員甚至出言恐嚇,造成現場醫護恐懼不已。正值此疫情正熾、士氣蕭條時刻,此事件對於全體醫療人員無疑是的一大打擊。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舉例二○一八年耕莘醫院,也曾發生過一名男子至急診室就醫,恐嚇醫師,經現場護理師報案後,警方到場偵辦,最後判決同時觸犯刑法恐嚇罪與醫療法一○六條第三項,遭處以2個月有期徒刑。即便現場僅有言語衝突,而無肢體受傷,佐以現場醫療紀錄與醫護證詞,便能令當事人受法律制裁。

除了刑事罪名以外,同樣在醫療法當中規定了衛生主管機關應對於妨礙醫醫療行為,不待檢察官、法官判決結果,即可處理三萬至五萬的罰鍰。而對於當場受害醫護,根據最新的「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若在防疫醫療過程中因為患者的妨礙醫療行為而有傷病的狀況,也可向疾管署申請補助,院方應予協助及核轉申請公文。

該工會指出,工會及有關醫護的回復用意是助人,而非陷人入罪,縱使判處更長刑期、處以更高罰鍰,依然無法抹滅事發當下心中的創傷。民眾的不適、家長的焦急,醫護可以同理,但醫護也希望能被理解和尊重,勿在疫情期間增添醫療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