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表決巴勒斯坦入聯 美國動用否決權決議案失敗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在台灣時間19日凌晨表決有關巴勒斯坦申請加入聯合國的決議草案,美國動用否決權,等於是阻止聯合國承認巴勒斯坦的國家地位。表決過程除美國投下反對票,英國及瑞士棄權,其餘12個理事國投贊成票。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18日表決有關巴勒斯坦申請加入聯合國的決議草案,美國駐聯合國副大使伍德(Robert Wood)舉手投票反對決議,等於是阻止聯合國承認巴勒斯坦的國家地位。(美聯社)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18日表決有關巴勒斯坦申請加入聯合國的決議草案,美國駐聯合國副大使伍德(Robert Wood)舉手投票反對決議,等於是阻止聯合國承認巴勒斯坦的國家地位。(美聯社)

綜合路透社和法新社報導,阿爾及利亞提出巴勒斯坦申請加入聯合國的決議草案,建議擁有193個會員國的聯合國大會(General Assembly)允許巴勒斯坦取得聯合國會員國資格。

美國駐聯合國副大使伍德(Robert Wood)告訴安理會:「美國仍強力支持『兩國方案』(two-state solution)。這場表決並非反映美國反對巴勒斯坦建國,而是認為此事(巴勒斯坦建國)只能在有關各方直接談判後達成。」

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主席阿巴斯(Mahmoud Abbas)發表聲明譴責美國否決之舉「不公平、不道德、不正當」。

巴勒斯坦駐聯合國大使曼蘇爾(Riyad Mansour)在表決後對安理會的談話中不時情緒激動。他表示:「這項決議沒有過關不會動搖我們的意志,也不會挫敗我們的決心。我們會繼續努力。」

以色列外交部長卡茲(Israel Katz)稱許美國動用否決權。以色列駐聯合國大使爾登(Gilad Erdan)也對投贊成票的12個理事國說:「這非常令人遺憾,因為你們的投票只會更加鼓勵巴勒斯坦人的拒絕主義(rejectionism),讓和平幾乎不可能實現。」

提案的阿爾及利亞駐聯合國大使本賈馬(Amar Bendjama)說:「未能採取行動是不可原諒的嚴重錯誤。今日未能清醒過來,等於是繼續放任不公不義和有罪不罰。」

15國組成的聯合國安全理事會(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委員會將先進行評估,研究申請案是否達到聯合國會員資格的要求。接著,委員會要不擱置申請案,要不送交安理會進行正式表決。申請案要過關,必須至少獲得9票贊成,且美國、俄羅斯、中國、法國或英國不能動用否決權。若安理會通過會員國申請案,就可送交聯合國大會進行批准,而申請案需獲2/3多數支持才算得到聯大的批准。除非安理會和聯大都同意,否則一個國家無法加入聯合國。

以色列、巴勒斯坦、加薩走廊及其周邊國家相關地理位置圖。(Getty Creative)
以色列、巴勒斯坦、加薩走廊及其周邊國家相關地理位置圖。(Getty Crea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