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機構鬆綁對大麻管制 從最危險藥品清單移除

(中央社柏林2日綜合外電報導)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U.N. Commission on Narcotic Drugs)今天投票表決將大麻與大麻脂(cannabis resin)從全球最危險的藥品類別中移除,此舉將影響全球醫療用大麻業。

美聯社報導,聯合國麻委會發表聲明說,委員會以27票贊成、25票反對與1票棄權,同意採納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將大麻與大麻脂從1961年麻醉藥品單一公約(Convention on Narcotic Drugs)附表四移除,海洛因與數個其他鴉片類藥物也列在此表中。

附表四的藥物是附表一藥物的子類,受到最高級別的國際管制。聯合國麻委會表決將大麻與大麻脂留在附表一,這個類別也包括古柯鹼、芬太尼(Fentanyl)、嗎啡、美沙酮(Methadone)、鴉片與以奧施康定(OxyContin)藥名販售的氧可酮(oxycodone)鴉片類止痛藥物。

因此,今天的表決結果並未批准聯合國會員國可在國際藥物管控系統下將大麻合法化。加拿大與烏拉圭已將販售與使用休閒用途大麻合法化,不過全球已有許多國家已將持有大麻合法化。

附表衡量藥物的醫療用途與可能造成的傷害,然而,專家表示,將大麻從最嚴格的附表四移除,將導致國際鬆綁對醫療用大麻的管制。(譯者:張曉雯/核稿:劉文瑜)10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