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裁定 川普應交出2017、2018稅表

聯邦法官裁定,前總統川普的會計公司Mazars須將川普2017和2018年的稅表和財務紀錄交給眾院委員會,調查他和相關企業是否在擔任總統期間圖利;儘管如此,法官拒絕委員會取得追溯至2011年的財務資料。

聯邦法官梅塔(Amit Mehta)於10日核准眾院監督委員會川普財務資料的索取命令,不過川普幕僚表示計畫上訴,但未來也有可能遭到委員會挑戰。

不過本次的判決,對於希望調查川普的眾議員來說是一大挫敗。

梅塔表示委員會極力取得川普追溯至2011年的財務資料,已超過合法需求,並且侵犯總統職權;委員會表示須取得川普的資料,以判定他是否遵照財務披露法令,以及法律是否該被修正,但法官不予受理。眾院企圖索取資料,被認定與其目的不符。

眾院監督委員會主席梅隆尼(Carolyn Maloney)表示,川普的財務利益為「前所未見的聯邦道德危機」。財務資料將有助國會議員了解,該如何監督行政單位。

但梅塔寫道:「國會越能涉入前總統的私領域,代表擁有更大的力量制衡在位總統,這也將對權力的分立造成風險。目前在有限的立法需求下,無法證明梅隆尼索取財務資料的正當性。」

委員會稱必須取得川普的財務資料,以評估他是否違反憲法中的薪酬條款(Emoluments Clause),接受州政府或外國政府的資金。而委員會也需審查總務署(GSA)將賓州大道上的郵局大樓,出租給川普集團改建為飯店一案。

但法官表示,飯店一案純粹為商業行為,不得只因川普的總統身分就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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