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集團併萊爾富股權100%未申報 公平會開罰80萬元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聯邦銀行董事長林鴻麟透過聯邦集團旗下公司取得萊爾富超商股權一案,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日表示,該結合案的型態達到《公平交易法》應申報門檻,卻未申報,考量當事人主張是誤解法令、事後補提申報,且本結合案對相關市場影響尚非顯著,不禁止結合,但依法開罰新台幣80萬元罰鍰。

公平會今日說明,林君(林鴻麟)等人原透過聯邦公司及玉裕公司,已持有萊爾富公司29.73%股權,嗣因萊爾富公司原大股東汪氏家族釋出70.27%股權,林君等人於2023年10月16日再透過皓天等6家公司控制之聯禾公司,及其從屬之全成等4家公司取得汪氏家族釋出之萊爾富公司股權,先後股權合計達100%。

公平會表示,該案合致《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之結合型態,依同法第11條第2項併計銷售金額規定,已達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申報門檻,且無同法第12條事前申報之除外適用情形,依據《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規定,全成等4家公司或最終控制之林君等人,「應於結合前提出申報而未申報」,違反同法第11條第1項規定,爰依公平交易法第39條第1項規定,處全成等4家公司各20萬元罰鍰,共計80萬元罰鍰。

公平會考量,當事人主張是因誤解《公平交易法》結合申報的相關規定,並已於今年1月12日由全成等4家公司補提出結合申報,因本結合案對相關市場影響尚非顯著,得認其「結合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不利益」,故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提醒,事業如有結合行為,應注意《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若就是否申報有所疑慮時,也歡迎事前洽詢公平會,避免違反公平法之相關規定。

原文出處:快新聞/聯邦集團併萊爾富股權100%未申報 公平會出手開罰80萬元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台積電與AI族群領軍 台股勁揚442點終場收復22600點
聯準會9月有望降息? 專家:降到第4碼時注意"股轉債"
「微商代理」夯年輕人上當求助無門 張文潔要求北市府積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