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照相擬110年元旦上路 18縣市高噪音路段執法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8日電)環保署今天邀集車友及團體現場測試確認聲音照相的公正性,盼能在明年元旦正式上路;目前有35套聲音照相系統,將先在18縣市使用,不排除在飆車高噪音路段採動機或固定執法。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表示,聲音照相都已經符合目前檢測標準在精密度和準確度的相關規定;希望化解各界疑慮之後,預計會在明年1月1日公告正式上路,違規可處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

環保署表示,各縣市設置聲音照相地點會由地方環保局安排,不排除在飆車喧囂的高噪音路段,採取機動執法或定點固定式執法。

環保署是在今天舉辦「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媒體交流會」,聲音照相執法前,環保署已召開2次法規研商會,期間部分車友及車輛團體提出相關疑慮,包含如何確保聲音照相系統準確與公正性、如何避免環境噪音干擾等問題。為釐清相關車友及團體所提疑慮,因此特地舉辦現場測試

蔡孟裕指出,在某些天氣條件之下,如風速超過每秒5公尺以上、或是下雨天,相關干擾比較多,若在不良天候時發現有較高噪音的狀況可能就不會直接開罰,但各環保局還是可以通知該車輛進行檢測,是否有不當改裝。

蔡孟裕強調,因為法規涉及到處分民眾,所以程序上必須完備,如果發生車流量大時沒辦法辨識是哪台車的噪音,執法就會有疑慮,這樣的情形會以車牌辨識的方式,通知車主檢驗處理。

蔡孟裕說,目前已經有35套聲音照相系統,預計會先在18縣市中使用,其他會陸續規畫布建;如測速照相般,在接近聲音照相系統前會有提示;現有的手動噪音偵測還是存在,聲音照相只是多了一套工具。

環保署表示,為確保科技執法設備精確度及公正客觀性,已訂定執法設備認證、驗證及查驗3程序。設備所使用的噪音計必須通過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且每2年檢定1次;系統必須經過環保署認可的噪音法規實驗室比較測試驗證,每年1次;聲音校正器應通過國家量測標準實驗室驗證,每3天校正1次;聲音照相系統每5分鐘與國家標準時間對時校正。(編輯:陳清芳)10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