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嘉北國小代理老師輕生 范雲喊話教育部:完善申訴機制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嘉義市嘉北國小一名陳姓代理教師在2021年9月13日因不堪校長惡意針對,包括教室裝設監視器、晨會公然批評、媒體抹黑等壓力,最終選擇輕生,監察院糾正嘉義市政府與嘉北國小在調查與處理程序上有重大瑕疵,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民進黨立委范雲今(13日)表示,教師和基層公務員面對職場霸凌時常求助無門,主管機關消極處理,使得申訴制度失靈,令人無法信任,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教育部應立即檢討並完善職場霸凌申訴及救濟機制,避免悲劇重演。
針對職場霸凌問題,范雲上午在「反職場霸凌,從教育開始」記者會上指出,教育與公務體系的基層老師與人員,面對職場霸凌求助無門,主管機關消極不處理的狀況曾出不窮。雖然教師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安法明定雇主有義務預防職場霸凌等不法侵害,若雇主未處理亦可處罰鍰,但基層教師是否清楚可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若地方教育局處、甚至是教育部,處理職場霸凌消極、失當、草率,老師又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能否向教育主管機關要求究責?目前制度上根本難以處理與懲戒「沒有處理好職場霸凌」的人,使公務員職場霸凌申訴與處理制度已失靈、不被基層人員信任。
范雲強調,教育與公務體系對職場霸凌處理制度的檢討刻不容緩,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教育部等相關部會應完善職場霸凌申訴及救濟機制,制定處理不當機關及相關人員之懲處機制,杜絕公務體系的職場霸凌,別讓嘉義代理老師的悲劇再次重演。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也向政府提出訴求,強調現行職場霸凌防治機制與法律保障不足,呼籲立即改革,保障勞工權益。工會指出,第一,嘉義市政府應重新調查案件,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指出,上層主管機關嘉義市教育處前處長於調查期間,嘉義市政府教育處提供「嘉北國小代理教師辭職案說明報告」初稿供被檢舉人趙前校長參閱及修改,嘉義市政府教育處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28條成立專案小組,重新調查趙季薇前校長、林立生前處長等相關人員。根據監察院公布的新事證,應重新徹底調查事件與研議送交檢察機關偵辦相關人士,以確保公正透明。也促請嘉義市政府依照監院指示參照新訂之不適任校長處理辦法重新檢討議處趙前校長違失行為。
第二,工會認為,勞動部應推動職場霸凌零容忍政策,工會呼籲勞動部參照《性別平等工作法》,對職場霸凌事件實施「零容忍」政策,並設立中央申訴管道,讓受害者有申訴途徑。同時,現行法規對職場霸凌的保障不足,應將職場霸凌防治納入法規,確保加害人和雇主依法受罰,杜絕此類事件再發生。
第三,工會指出,勞動部與教育部應加強教育職場霸凌的申訴與懲處機制,工會進一步要求,勞動部與教育部應完善教育職場霸凌的申訴機制,為受害者提供救濟。同時,對未妥善處理霸凌事件的機關與人員應訂立懲處機制,確保教育體系內的工作環境安全與公平。
工會強調,職場霸凌嚴重影響勞工的身心健康與工作權益,政府必須迅速行動,通過完善法規和執行機制,保障勞工在尊重與安全的環境中工作,防止類似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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