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作手廖學邦遭疑炒作高端 北檢認定未違反投資決策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股市作手廖學邦涉嫌操縱高端公司股價案,認定廖學邦的行為並沒有違反一般投資決策,且廖學邦委賣價量無異常,不足以影響高端股票的市場價格、秩序,難以認定有操縱股價的犯意,犯罪嫌疑不足,今天處分不起訴。

圖為高端疫苗。(中央社資料照)
圖為高端疫苗。(中央社資料照)

全案源於,高端疫苗生物製劑公司於民國110年5月30日發布重訊,揭露疾管署將向高端公司採購500萬劑疫苗,另附上限500萬劑的後續擴充採購條款。

高端公司當時未完成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第二期人體臨床試驗,股價於110年5月31日以每股漲停價389元開盤,隨後股價下跌,以跌停價每股新台幣350.5元收盤,並連續6個交易日以跌停價收盤。

高端公司於110年6月9日發布重訊,翌日停止股票交易,並公布二期臨床試驗數據分析的解盲結果,因數據符合市場預期,同年月11日恢復交易,以漲停價每股275.5元開盤。

檢調獲報,廖學邦110年6月8日以每股190.5元買入高端股票1497張,又於翌日以每股250.5元買入608張,再以同價格賣出499張,並於高端解盲日當天買入20張。廖學邦累計買入高端股票2125張、賣出499張,持有1626張。

檢調一度懷疑,廖學邦明知110年6月12日至14日為當年端午節連假,高端股票交易價量異常,被櫃買中心列為再處置股,但廖男為求出脫手上持有的高端股票,涉嫌於同年月15日以每股262元至292元賣出,有操縱股價的嫌疑。

廖學邦向檢察官說明,他買賣股票是短期投資,喜歡買強勢、漲停的股票,他選在高端連續跌停6天時進場搶反彈、搶反轉,是以整體盤勢為參考,並沒有影響市場的意圖,用自己資金、承受風險能力下單尚稱合理。

檢察官比對櫃買中心提供的高端股價交易分析報告,認為廖學邦的行為確實符合部分股票投資人的開盤前下單策略,且廖學邦委賣價量無異常,不足以影響高端股票的市場價格、秩序,認定操縱股價罪嫌不足,今天處分不起訴。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