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案 總統:共同管轄情況下談分工原則

馬英九總統日前接受新加坡「海峽時報」專訪,總統府今天(21日)公布專訪內容。對於肯亞案,總統表示,他認為基本上這是兩岸雙方享有共同管轄的犯罪案件,兩岸也不是第一次處理這樣的案件,在2009年時,雙方曾簽訂「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根據這個協定,碰到這種情況時,雙方應該先諮商,再確定由哪一方或共同處理。 2011年在菲律賓有14名台灣人涉跨國詐騙案而遭逮捕,總統指出,當時的處理方式是中國大陸先偵查,台灣的檢察官也參與,最後大陸將完成的部分送還我方,我方再繼續偵辦,這有前例可循,這次讓台灣感到不滿的,第一是對岸事前沒有與我方諮商,第二是處理程序不夠透明,外界無法了解是基於什麼犯罪事實與證據偵辦此案,但他認為這些問題嚴格來說並不涉及主權問題,而是雙方分工的問題。 總統指出,法務部、陸委會及海基會組成的專案小組,就是跟大陸方面討論此案的分工原則,希望能有通案的處理方式,也就是共同管轄、分工合作。 記者問這起事件對總統當選人蔡英文來說,是否是個不好的開始?總統表示,在處理兩岸事務時,偶而會有這類特殊事件發生,需要用智慧與耐心加以處理。 總統指出,大陸也知道這不是一個單純的主權問題,若是單純的主權問題,他們根本就不必和台灣談,但現在對岸顯然不是這個態度。總統認為這是共同管轄的問題,不是只有所謂除外管轄,有些人不太了解,就是一碰到問題就都帶回台灣,但實際上大陸是犯罪的結果地,也是被害人的所在地,證據比較容易調查、證人比較容易傳喚的地方,所以當然有管轄權,我方是要跟對岸談如何在這個共同管轄的情況下,找出雙方分工合作的原則,當年要與大陸簽這個協議,也是基於這樣的考慮。總統並指出,若一碰到這樣的問題就當作主權問題處理,一個錯誤判斷就會造成無法想像的結果。 至於此案是否會在5月20日前有具體結果,總統認為不容易,因為大陸方面還在調查,在他們調查完成前把台灣嫌犯帶回來的可能性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