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手彰銀 台新金盼再與財部協商

台新金控出脫彰銀全數持股,上周五股東會釋出盼能不吃虧退場,希望政府能適度補償的想法,遭財政部以無理反駁,昨日台新金再度釋出善意,呼籲與財政部能針對歧見,盡速進行協商,讓事情圓滿解決,共創雙贏。

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在股東會後說,台新金處理彰銀承受很多損失與委屈,如今兌現承諾退出,也盼得政府適度補償,落實行政院長蘇貞昌的承諾,不過財政部認為,造成損失是台新金自己造成的,要賠償實屬無理。

台新金昨再發聲明,強調16年前台新金在彰銀最艱困之時刻,配合政府政策出錢出力處理彰銀問題,搶救彰銀的貢獻,迄今卻未被主辦方的財政部正視與肯定,這是「財政部一直不願承認的事實」。

至於損失數據,台新金表示,根據商業常規與市場法則客觀評估,財政部完全忽視台新金處理彰銀所需支應之成本,對於正常交易應計入的綜合成本的忽視,不但違反商業常規,且偏離市場法則,提議共同委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協助釐清,共尋解決之道。

台新金重申,基於蘇貞昌「讓台新不吃虧退場」的善意,台新金已履行對金管會的承諾,也籲財政部尊重院長指示並予以善意回應,以息爭止議、雙方共贏。

財政部則說,台新金是為併購保德信人壽才出售彰銀持股,其投資成本效益及利弊得失,自宜自行承擔,不該扯財政部;且台新金當年投資彰銀,如融資利息非屬交易成本,不應作為取得成本,此點應特予澄清。

財政部表示,對於台新金基於經營決策考量,併購保德信人壽,給予誠摯之祝福,然對於與台新金間之訴訟,雙方業同意由最高法院進行調解,希望達成止爭息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