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曬合照 婚外情曝光挨告判刑

記者翁順利/台南報導
「小三」葉女為發生婚外情的蔡姓男子產下兩子,事隔三年,不巧在臉書曝光,遭元配魏女提出妨害家庭的訴訟,葉女被台南地院合併判處五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魏女的一個朋友於民國一○五年二月間,將蔡某與葉女、兩名子女的臉書合照,轉傳給魏女,魏女因而於三月間提出訴訟。
葉女在庭訊時辯稱,她於一○二年一月十一日產下一子,魏女於兩天後的一月十三日,將蔡某在臉書上發表感言的文章,總計十二則,作為證物,顯示魏女早就知悉她們發生性關係。
魏女堅決否認,辯稱她在臉書文章是為同事、乾兒子等人所遭遇的外遇事件抱不平,並非係指蔡、葉兩人外遇之事。
法官仔細檢視告訴人臉書的文章內容,僅見抒發心情、發表對於外遇事的感想,其間並未指名道姓,因此採信魏女於產子三年後提告,是看到照片才知情。
魏女控訴蔡、葉兩人從民國一○一年起至一○四年七、八月間止,在汽車旅館等地多次發生性行為,但都沒有提出實證,法官根據魏女於一○二年一月和十二月各產子一次的日期,列為兩次通姦事證犯行,各處三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五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總額十五萬元,全案可上訴二審。
蔡某也遭魏女控訴相同罪嫌,已由台南地檢署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