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貼文指陳菊貪污 女子判賠25萬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一名楊姓女子在臉書上貼文,指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貪污至少500億」等言論。陳菊向楊女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楊女須賠償25萬元,並在臉書公開道歉。全案可上訴。

陳菊指控,女子楊玉如去年8月6日在未設定閱讀權限的臉書(Facebook)網頁,張貼「陳菊貪污至少500億,用以提供競選經費……挪用高雄氣爆善款,支助太陽花學運」等不實言論,除向法院提起誹謗自訴,並提起民事訴訟,向楊女求償新台幣100萬元並公開道歉。

楊女表示,她與女兒在歐洲遊學期間,在臉書上看到有人轉載陳菊貪污500億事件,於是刊登在臉書上,女兒問她是否有查證,如果沒有就要刪除,她當天就刪除了,但後來被別人截圖到處宣傳,並非她刻意惡意造謠。

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1月間依誹謗罪判處楊女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

民事部分,北院今天判決楊女須給付陳菊25萬元,並在個人臉書網頁上刊登道歉聲明1天。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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