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洗衣洗劑標示不清 雙北9家全不合格

近年自助洗衣店如雨後春筍般出現,雖帶來便利,但伴隨而來的噪音、汙水問題,也成居民困擾。此外,消基會抽查雙北9家自助洗衣店的洗劑,製造日期全沒寫,商品標示全不合格。

消基會針對雙北9家自助洗衣店店內販售的28件洗劑進行抽檢,發現全數皆無商品標示,也無製造日期,安全性堪虞。(中央社)
消基會針對雙北9家自助洗衣店店內販售的28件洗劑進行抽檢,發現全數皆無商品標示,也無製造日期,安全性堪虞。(中央社)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年8月30日至31日間,針對台北市3家、新北市6家自助洗衣店店內販售的洗劑進行抽檢,在9家自助洗衣店的洗劑販賣機裡共購得28件商品,分別為洗衣精(粉)、柔軟精、消毒藥水、除靜電香片,每件價格皆為新台幣10元。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根據抽檢結果,抽樣的28件洗劑商品全部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同時發現其中某家自助洗衣店販售的柔軟精與消毒水,包裝外觀老舊,打開後可看到明顯汙痕與泛黃,加上包裝並無標示製造日期,這些洗劑是否已經超過保存期限,消費者無從查證。

消基會副檢驗長麥富德引用美國環境保護署(EPA)數據,指出柔軟精含有許多化學成分,且會殘留在衣物中,被皮膚吸收或透過呼吸道吸入,可能造成身體傷害。為使洗過的衣服香氣持久,部分柔軟精成分會添加人工香精、塑化劑與揮發性物質,都可能會傷害呼吸系統。

游開雄表示,自助洗衣店往往是洗、脫、烘三機一體,這類化學成分在烘乾機裡加熱時危險性更大,對人體影響不可不慎。

游開雄表示,食藥署今年3月13日已公告「以自動販賣機販售食品自主衛生管理指引」,規範投幣式販賣機販售食品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但政府應進一步將影響民生健康的洗劑自動販賣機做同樣的標準訂定管理指引,讓業界有所依循。

此外,自助洗衣店業者也應該主動完整揭露商品資訊,以維護消費者權益。消費者到自助洗衣店消費時,也儘量攜帶自己家用洗衣精,因為比較熟悉,也比較能確認洗劑品質,也盡量選擇含天然成分的柔軟精,或者在洗衣機中倒入1/4杯小蘇打或1/4杯白醋,也能達成軟化衣物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