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倉儲空間 將納《都計法》管理

中國時報【池雅蓉╱新北報導】

去年香港迷你倉庫大火延燒超過108小時,並造成2人死亡,為此新北市城鄉局本月修正公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禁止俗稱「迷你倉庫」的「自動倉儲空間」於住宅區設置,即使商業區也只能設在1樓,目前仍在公告階段,最快今年底上路。

城鄉局統計,新北市約有21家迷你倉庫,多數設置於工業區,其中3家位於住商區內。城鄉局綜合規畫科長李擇仁表示,考慮新興產業愈來愈多,過去又曾有迷你倉庫被放置爆裂物的經驗,為避免發生公安事件,故於本次明訂自動倉儲空間為住宅區禁止使用項目,另也禁止夜店業設置。

李擇仁說,迷你倉庫除在住宅區禁止,在商業區設置也有限制,只能設置於1樓,避免被有心人士濫用;工業區則考慮屬性及廠商需求不予限制,兼顧安全及商業發展。

另,本次修正也放寬海砂屋、結構不良等禁不起強震建築物的重建條件,鼓勵老屋重建。李擇仁舉例,過去許多老舊建築未受法規限制,重建後若符合法規,恐無法恢復過去大小、高度,影響居民重建意願,未來將可採更彈性、個案審查方式。

本次修正公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仍在公告階段,近期送市府法規會、市政會議審議,再送至內政部,最快今年底上路。

★更多相關新聞

危險海砂屋 1762戶還在住
江南市場將回收 中崙市場趕開幕
臨門方案 住宅健檢幫忙鑑定
《危老條例》趕過關 漏洞百出恐釀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