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煮也要注意食物中毒! 營養師曝5招:烹調試吃勿直接就口

營養師蘇妍臣表示自煮食物仍要注意保存方式,否則依然有可能會食物中毒。(圖/TVBS資料畫面)
營養師蘇妍臣表示自煮食物仍要注意保存方式,否則依然有可能會食物中毒。(圖/TVBS資料畫面)

寶林茶室近日爆出食物中毒事件,讓不少人擔心吃外食有風險,而選擇在家自煮,對此,營養師蘇妍臣就指出,就算沒有吃外食,自己料理烹煮或保存的方式不佳,也有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於是她列出5個建議,包括食物復熱以一次為限等。

營養師蘇妍臣近日在臉書發文,她表示自煮也要注意食物中毒的可能,並且分享5個建議給大家:

一、放冰箱仍要注意食物期限

冷藏冷凍主要是讓食物中的細菌生長速度變慢,而不是殺滅病菌,所以如果完全加熱並未沾到口水的食物,放置在室溫下半小時內收冷藏,可保存2至3天,冷凍可保存1~6個月左右。此外,冰箱放置空間不宜超過70%,以利冷空氣流通,維持冰箱冷度,確保食材安全。

二、包裝開封後的乾燥劑就沒用了

密封食品裡面通常會放食物脫氧劑或乾燥劑,以確保食物不會變質變壞,但是,當食品包裝打開,外頭的氧氣與水氣跑進去,裡頭超過原本能負荷的氧氣或水氣,造成脫氧劑或乾燥劑無法再作用,「像是這次的米酵菌酸事件,就是出現在米製品居多,所以家中米粉、小米、糯米、高粱等,保存方式都建議購買小包裝為優先,並儘速食用完畢」。

三、烹調試吃不能直接就口

以前婆媽煮飯,會覺得反正是自己家人要吃的,在上桌前試味道時就習慣直接拿湯匙把食物裝起舀入口中,味道不好再舀一次,直到調味完成為止,但是,往往試完味道後,就會把火關起,而碰到口水後的食材,也不會加熱至殺滅細菌,若是又沒在食用後儘速收入冰箱,造成細菌繁殖甚至產生毒素,就算後續冷藏再重新加熱,毒素難以破壞,仍會造成食物中毒的風險。

四、食物復熱次數一次為限

很多長輩喜歡煮滷肉,一鍋子熱了吃不完收冰箱,然後又重複加熱強調這樣更入味,其實這樣的烹調方式是很危險的,有些微生物,像是蠟樣芽孢桿菌、金黃葡萄球菌以及這次發生問題的米酵菌酸,其所產生的毒素都非常耐熱,因此當有這類微生物污染時,即使加熱也無法確保安全。所以像是滷肉類,建議滷完後趁未退溫,摸起來燙燙的,但不至於燙傷,收入冰箱,之後每次要吃時撈出要吃的量,復熱次數以一次為限。

五、食物勿在室溫放置超過2小時

「便當要放冷才可以收冰箱」這個觀念是錯誤的,正確來說應該是「熱菜愈快降低(脫離危險溫度帶7~60℃)愈不容易壞」,所以熱食不要在「非常熱」的狀態下冰進冰箱,可先降溫至約莫60度,再趕緊收冰箱,讓食物脫離危險溫度帶,就能愈遠離食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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