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快篩進口每人限100劑 食藥署:不必申請核準 期限至6/30

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吳秀梅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吳秀梅 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新頭殼newtalk] 本土疫情高漲,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吳秀梅今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將開放個人自用的快篩試劑可進口,免申請專案核准,選購快篩試劑也不限為衛福部核准的EUA產品,但每人不得超過100劑,申請期限到今年6月30日止。

吳秀梅指出,疫情高漲,民眾對快篩試劑個人自用需求提高許多,為了讓民眾能方便便民防疫,目前食藥署開放個人自用新冠病毒檢驗試劑彈性措施,即日起到6月30日前,無須跟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民眾可自行自國外輸入個人自用的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且每人限1次100劑可直接由海關放行通關。另,選購快篩試劑也不限為衛福部核准的EUA產品,但她建議要選用「家用」檢驗試劑產品。

但吳秀梅表示,民眾自行進口的快篩劑限「個人」防疫使用,不可販售,使用產品前請詳閱產品說明書用途、使用方式、警告注意事項等內容。而若民眾自購的快篩劑非衛福部核准的緊急使用授權(EUA)產品,安全及有效性需民眾自行負責,檢測結果也不得作為配合防疫政策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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