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港區裁罰多自主管理缺失 專帳控管免受罰

基隆關發現近年自由貿易港區裁罰案,多為自主管理缺失,常見違規態樣則以菸酒及未開放大陸物品沒有以專帳專區管控。鑑此,基隆關特別提醒業者進儲特定物品時,應專帳專區控管,以免受罰。

基隆關表示,自由貿易港區採取「高度自主管理、低度行政管制」,以加速貨物流通,創造自由港區利基,責成自由港區事業實施自主管理,達成貨物的進、出口通關、倉庫管理及帳冊簿據詳實完備等要求,以做為行政管制的替代管理機制;不過,近年來海關的裁罰案件,大都是自主管理缺失,針對一些特定物品沒有專帳專區控管,進而被裁罰。

為落實風險管理,強化自由港區高風險貨物監管機制,依據自由貿易港區通關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儲菸酒及未開放的大陸物品,應以「XX自由港區事業XXX年度營運貨物帳」註明「菸」、「酒」或「未開放准許輸入的大陸地區貨物」登錄,與一般營運貨物的帳區分管理,並設專區儲放,設置明顯標誌,以資識別。另外,依通關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業者欲檢視貨物,應於儲區辦理,不得違規攜出,以利管控。

基隆關提醒,若業者未辦理上述帳務處理及貨物管控的自主管理事項,違反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海關可依同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警告或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所以業者務必遵循辦理,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