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服用抗B肝口服藥物想轉為健保給付? 首先你要這樣做

台灣約有250萬名B型肝炎帶原者,堪稱肝病大國,衛生福利部放寬「B型肝炎口服抗病毒藥物」給付規範,修訂「B型肝炎口服抗病毒藥物之停藥標準並取消療程次數限制,HBeAg陽性患者治療至e抗原轉陰後加上鞏固治療1年;HBeAg陰性患者至少治療2年,於治療期間檢驗血清HBV DNA三次、每次間隔6個月皆檢驗不出HBV DNA時可停藥,每次療程至多36個月,不限治療次數。」

B肝口服抗病毒藥
B肝口服抗病毒藥

不過有部分B肝病友已經自費服用抗病毒藥物,因此「是否可轉為健保給付」已成許多病友想知道的問題之一。對此《好心肝》雜誌第78期中《肝爹信箱 有問必答」專欄,就有對此問題做一詳細回答。

有病友如此發問:「我是B肝帶原者,8年前因肝炎急性發作,ALT竄到960U/mL,HBeAg是陽性,HBV DNA為90000000 IU/mL,就開始服用貝樂克,中間曾因3年到期而停藥,但兩個月後我的ALT又高到580 U/mL,HBV DNA為512000IU/mL,於是又再度服用貝樂克。前年又因已屆滿3年,醫師說依健保的規定必須停藥,但礙於我的HBeAg仍未轉陰,要我自費繼續服用,至目前我已自費服用2年了。聽說自今年起健保署對服用抗B肝口服藥物的條件有放寬,請問我是否可以申請健保給付?」

對此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專業護理師的答覆是:「你是否可以申請健保給付,必須要先知道你目前血中H B eAg的狀況,若檢測仍是陽性者,可直接轉為健保給付,一直服用到HBeAg轉陰再鞏固治療1年。但若H B eAg呈陰性,則必須先停藥,密切追蹤觀察,一旦肝炎又復發,則可以再度申請健保給付。」

【肝爹信箱 有問必答】

來電詢問→ 免費諮詢專線:0800-000-583
來函詢問→ 1. 郵寄:台北市公園路30-1號6樓
2. Email:ask@liver.org.tw

延伸閱讀:《好心肝》雜誌第7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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