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囤房稅無效?邀請7月20日共同參與「居住正義理想與實踐」座談會
【民眾新聞網綜合報導】
有關內政部認為臺北市實施囤房稅對降低空屋率的效果不顯著一節(網址:https://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sn=
18014&type_code=02&pages=3&src=news),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居住是民眾基本人權,近年來高房價已是民怨之首,臺北市基於「量能課稅」原則,採自住輕稅、多屋重稅,積極推動課徵囤房稅及執行空屋清查等措施,以達成房市健全、居住正義目標。經研析財稅資料顯示,已有相當成效,說明如下:
一、課徵囤房稅成效
(一)北市囤房差別稅率,空屋率及住宅價格均有下降
如表1、表2),臺北市囤房稅自103年7月起(104年5月開徵)依持有非自住房屋戶數採2.4%及3.6%差別稅率課徵以後,107年空屋率與103年相較已緩降0.03%,108年第4季的住宅價格指數與104年第4季指數相較亦下降0.68%。顯示臺北市採差別稅率課徵囤房稅,在抑制空屋率及房價方面均有成效。
(二)囤房減少26%,已出售使用逾20%,有助房屋合理有效運用
本市104年課徵囤房稅的13.2萬戶房屋變動情形(如表3),至109年5月止該等囤房戶數降至9.8萬戶,減少約3.4萬戶,囤房比例減少約26%;且減少的囤房戶數中,約有20%(2.7萬戶)出售或變更使用。顯示臺北市課徵囤房稅,提高多屋持有成本,可促使房屋做更合理且有效率的運用。
(三)囤房稅率愈高,屋主出售意願愈高,有助囤房釋出使用
一步分析104年課徵囤房稅房屋,有3,679戶出售做自住使用,出售前稅率為3.6%、2.4%分別有2,299戶(占62.49%)、1,380戶(占37.51%),顯示持有稅率愈高者,持有成本愈高,有助囤房釋出,加速房屋移轉。
二、空屋清查成效
(一)全國唯一用水電清查空屋,43%不再閒置使用
自107年起運用民生低度使用水、電資料清查臺北市自住房屋使用情形,從107年空屋清查結果至109年5月止,有43%房屋出售、改建或變更為自住或營業使用(如表4),顯示臺北市首創運用民生用水用電資料清查空屋,促使房屋不再閒置之政策,已呈現初步成效。
(二)空屋清查促進房屋更新使用
一步分析107年清查出近9千戶閒置房屋,改課囤房稅。2年內已有187戶,約2%拆除改建更新中(如表4),顯示本市透過空屋清查課徵囤房稅,提高多屋者的稅負成本,可促進房屋更新使用,達到提升房屋品質之目標。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為落實居住正義,除了租金補貼和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外,必須加上合理稅制,才可讓房市在市場經濟制度之下,輔以政府合理的管理策略,逐步導向正常化的市場,讓房屋去除商品化、不再是炒作財富的投機工具,並落實「房子是用來住」之理念,透過房屋稅制的合理公平,健全房屋市場,逐步實現居住正義。
三、邀請各界7月20日參與「居住正義理想與實踐」座談會
北市府自柯市長上任後積極推動居住正義,解決市民「買不起房、租不到房」的問題,為擴展市府同仁新視野,擘劃北市居住正義的下一步,本月20日下午2時於市政大樓B1北區多功能空間舉辦「居住正義理想與實踐」座談會,將由李副秘書長引言,邀請張金鶚教授擔任主講人,並邀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執行長彭揚凱、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張欣民就相關居住正義議題進行分享與討論,歡迎市民到現場或透過直播「我是台北人」FB共同參與,一起來討論我們的居住正義。